分享一下朋友的經歷好了!
他好杯中物到四肢關節痛風長瘤,
前些日,酒後多時,禁不起女伴請託,騎機車載她去買消夜,就在快到家時停紅綠燈,被一無照闢孩煞車不及掃到,女伴雙膝軟骨俱裂.
路人報警他依酒駕條例被拘留一晚,時隔多日,我跟他 賴 語音,談及此事,我叫他申訴調閱沿途監視器影像,並闡明證實沿途雖酒駕但無肇因事實,申請肇責初判,再與檢察官關審訊後,他判決無肇責.
事後到民事部分,對方傻傻還咬死我友人酒駕,就得全盤負責,絲毫不對無照部分低頭,最後只好請友人拿出刑事無肇責判決壓制,才讓對方氣焰全消.
說這麼多,想提出的就是 現今社會物資豐沛資訊發達,小孩身心已不像往日那般,成年或法定刑事年齡要有所修正,
不然,屁孩是得不到教訓的.
本帖最後由 elantra_no1 於 2020-8-2 19:0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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