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索取,個人資料,有權不給

jmfarmer57 發表於 2020-8-3 02:11:4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4433
警察索取,個人資料時,你有權不給

昨天去電110,檢舉危險駕駛,承辦員警來訪,本人親自迎接,並且告知事情經過,
員警要求留下姓名,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說是如此才能結案,
當時沒想太多,就全部寫給該員警

事後向110查詢,涉及個人隱私部份,可以保留,員警不能強制報案人配合,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小心員警與被檢舉人有私交,透漏檢舉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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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farmer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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