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房東借錢遭拒竟放火燒屋 惡房客編造不在場證明遭拆穿

遇到這樣的房客不是想辦法要她搬走嗎?怎麼反而把其他好房客逼走,本來只是放話而已,沒想到這男子,竟然真放火燒房,房東遇到這樣的房客,不是很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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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姓男子涉嫌吸膠縱火燒租屋險釀出人命,被桃檢起訴。(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在桃園市中壢區租屋居住的58歲古姓男子,因常在租屋處吸膠、玩火,加上衛生習慣不佳,嚇得其他房客紛紛搬離,去年7月日向房東借錢未果揚言要放火燒屋,8天後租屋處果真發生火警,造成鄰居被嗆傷險死;古男向檢警誆稱案發時人在醫院當志工,但不在場證明被戳破,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古男於去年4月1日承租位於中壢區一處2樓套房,該大樓有5層,一樓為超商,2至5樓都是出租套房,而古男常在屋內吸膠、玩火,且發出噪音,更是衛生習慣不佳,造成同層另2房客無法忍受而搬離。

去7月1日,古男向房東借錢遭拒,便放話要放火房子,同月9日上午,古男的套房處即發生火警,1樓超商店員發現報案,而火勢延燒迅速,波及3至5樓,造成3樓住戶1家3口遭嗆傷、4樓女房客更被濃煙嗆到呼吸衰竭,經送醫急救才保住性命;消防人員滅火後,火調人員在2樓找到起火點,且發現有人為縱火跡象。

警方循線找到古男,他不否認曾恐嚇房東,但稱火警與他無關,提出當日他到林口長庚醫院幫植物人洗澡;警方查出,案發時2樓只有古男1人居住,他常在該樓層燒垃圾,也有目擊者指證是2樓冒出濃煙。

檢警調閱古男行動電話通聯紀錄,發現火災發生時,他在租屋處附近,後來才往龜山區方向移動,檢方也函詢長庚醫院,院方回應古男並非該院志工,且志工服務不包括為病人洗澡,戳破古男的不在場證明,將他起訴。




來源:自由時報
https://tinyurl.com/y5y8bh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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