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個人傾向認為應該從嚴修法,不管是否軍職,只要觸犯洩密罪,牽涉匪諜行為,幫支那蒐集情資,一律槍斃。統豬華雜死台奸他們一定會說這是雙重標準。就雙重標準又如何?因為支那是有併吞台灣企圖,對台灣安全有極大威脅的畜牲國,這樣很難理解嗎?
台灣近來頻爆共諜案,光是本月就被踢爆2起,為陸軍軍團2軍官涉嫌變賣軍事機密;對於洩漏軍事機密和共諜之法律責任,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如果經查後證實洩密對象是中共,刑罰為死刑到無期徒刑。
日前陸軍六軍團542旅的吳姓戰車士官遭爆涉嫌對外兜售保衛台澎金馬防戰的「固安作戰計畫」內容,最後遭軍、檢攔截並移送法辦;沒想到檢調接著又查出,八軍團有中校軍官於漢光36號演習期間,偷用手機將演練計畫拍下,還裝箱郵寄、試圖變賣給中國牟利,所幸被及時攔截偵破,成功阻止機密外洩,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由於這兩起皆涉及軍事機密,引發國人高度關注。王定宇今在臉書強調,共諜是叛國的行為,令人不齒且應該重罰,並指如果洩密對象是中共,依《陸海空軍刑法》可判處死刑至無期徒刑;至於非軍職人員向中共洩密,依去年修訂的國安五法,可處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且沒收犯罪所得和資金,併科5000萬到1億罰金。
王定宇亦提到,過去對懲處共諜的法律體系殘缺不全,例如,共諜被判刑定讞仍可以領退休俸、非軍人擔任共諜不適用《刑法外患罪》等,「這些荒謬的國安法律體系,國民黨在立院多數時竟然阻擋保護國家的國安修法;定宇從2016年開始,提案修法構築國安修法,三讀通過公告施行後的犯罪行為即適用新法。」
新聞來源:2020/08/13 三立
新聞連結:軍隊頻遭爆賣機密!王定宇說重話:若洩密對象是中共可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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