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的問題,古今中外,無所不在。
美國憲法明確禁止各種歧視,包括:年齡,性別,宗教信仰,身心殘障,性取向,⋯
族裔只是其中之一,重點是各級政府確實有在執行。
因此,在美國歧視(discrimination)一詞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不是每天拿來說嘴用的。
近日的 Black Lives Matter 是13%的非裔長期抑鬱不滿的結果,抗議的行爲演變成縱火,砸店,砸車,搶劫商家(looting),毆打路人,⋯迫使各地宵禁(curfew)
在我們高呼聲援「黑人平權」的同時,是否也要爭取「亞裔平權」?
另外,各位也許不知道倡導 All Lives Matter 的人慘遭各式霸凌?在這個自由民主國家? 本帖最後由 sychang35 於 2020-8-28 14:1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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