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人看景觀法的難產

光與影 發表於 2005-9-22 13:08: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3507
轉貼自東森新聞報
作者:天圓地方

從自由時報94.02.03之財經版新聞得知,景觀法再次中箭落馬,無法推進,吾等深感遺憾,反觀之前消防法的三讀,也是歷經多年的努力,才讓ㄧ項好的法案通過;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台灣景觀的惡質,其實絕大多數建築在現有執業技師與建築師的手筆。

到底景觀技師專業的成立是否能有效帶動台灣景觀的升級,看來似乎無法得知,那麼究竟景觀專業有無存在之必要也需要討論!姑且不論國外景觀專業已行之有年,以國內生態來說,依照學界與產業界急於增設此ㄧ學門與部門不難得知,市場說明了景觀專業有它存在之必要。況且以建築師與土木技師的訓練課程當中不難發現,景觀專業剛好補足此兩造專業之不足。

台灣近幾年來培育了相當多的景觀專業規劃設計人才,學校也廣設景觀設計等科系,其訓練的課程包含景觀規劃設計、空間美學、環境規劃與設計、社區營造、生態工法、生態學、植栽設計、敷地計畫、都市設計、景觀工程、材料學等等。與建築師思考建築物及其周邊的小尺度空間概念、土木水利技師的力學有ㄧ定的範圍界線。更與所謂藝術美學專業有天壤之差異。景觀師思考除了基本空間美學與工程繪圖專業技術外,關注的仍有生態復育的機制、水土保持等植生系統設計、甚至大環境與微氣候的考慮也應是重點。而其他領域專家若有修習以上專業者,亦能透過考試加以認證,讓景觀技師考照成為學有景觀專精的認證機制,不是ㄧ項良法美意嗎?

依現有採購法規定及大部分標單上註明,競標公共工程須檢附建築師或相關技師之執業證明,依現有機制,許多公共工程僅能讓現有執業技師(大部分是土木技師)與建築師取得。專業景觀訓練背景學生與業界從事多年之景觀師卻不得其門而入,此ㄧ制度公平乎?恐怕是ㄧ個大問號。

推動景觀法除了讓國內環境能得到管制以外,加註景觀技師執業似乎也是落實專業證照的想法,並非絕對可以幫助環境的改善,但是起碼有ㄧ定水準的人在執行相關業務,環境不會變的更差是可以想見的。

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說明可以用景觀審查會,來控制景觀質感。其實目前各縣市政府都有設置景觀總顧問,來控管景觀品質,審查機制並不缺乏,缺的是執行業務的能量,讓專業得以落實,卻引來兩大工會團體的打壓,景觀系的學子一畢業即面臨如此龐大的職業壓力與不明確的執業環境,相信都不是我們樂見的。

(●作者天圓地方,碩士,資深景觀專案設計師。實務經驗包括:1.台中縣環境景觀總顧問偕同主持人;2.嘉義市河濱運動公園計畫主持人;3.東沙島資源保育暨觀光整體規劃案等。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 本帖最後由 cupidlee 於 2005-9-22 01:5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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