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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靠這個出名,因爲我以後要當律師,我的律師也想靠這個案子出名” “明天知道你是強姦犯的可不止那麼多了,網友們可不管證據確不確鑿。”
9月4日早上,梁某突然把微博名字改掉,並僅對自己可見; 9月4日下午,羅某代理律師表示,梁某願意公開道歉; 9月4日晚上,梁某律師稱只是和對方律師協商如果和解如何和解,但被對方誤解爲道歉澄清,刪微博是雙方律師多次協商的結果,加上公安多次要求不要用輿論影響司法。
如果女生造謠,請判刑,不能讓她堵上微博這些真正受害者需要的求助渠道。 如果男生強姦,請判刑,這件事不止是網路輿論,更關乎法律責任。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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