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空防不讓步》國軍第一擊 定義「自衛反擊權」

lin888 2020-9-21 08:21:42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1238
最近這幾天解放軍多架戰機踰越台海中線,現在應該要遵守嚴守不挑釁、不開第一槍、不擦槍走火等原則,不然他們一定會想辦法想要不遵守國際原則




中國解放軍多架戰機本月十八日、十九日囂張踰越台海中線,且越線的共機數量、機種增加,亦有朝我領空進逼的跡象,對我空防構成嚴峻考驗。為此,國軍近期已將「第一擊」明確定義為「自衛反擊權」,若我軍在承平時期遭攻擊,或敵方在臨戰時期已對我方有攻擊意圖,第一線作戰人員獲得授權後,即可開火應戰。軍方官員強調,若我方遭攻擊,「我們一定會反擊」。

我若遭攻擊「一定會反擊」
我國國軍和中國解放軍皆聲稱,若遭遇狀況皆「不開第一槍」,但共機八月迄今已三度踰越中線,且其戰機十八日距新竹僅六十八.五公里,具強烈挑釁與武嚇意味。

據了解,國軍內部過去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的「第一擊」定義、解讀不盡相同,為因應日益升高的敵情威脅,國軍月前將「第一擊」明確定義為「自衛反擊權」。

第一線獲授權即可開火應戰
至於行使「自衛反擊權」的時機與作為,據悉,根據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國軍因應周遭動態、潛在威脅的流程與應處強度,分別為「發現、識別、攔截、警告」;若上述手段無效,第一線官兵可在獲授權後,予以「摧毀」。

據了解,共軍地面部隊尚無不尋常調動,國軍仍循「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因應,若我軍遭攻擊,國防部長、參謀總長可授權第一線人員反擊。若已實施臨戰時期的「戰備規定」,明確掌握共軍有犯台前準備作為,且有明確攻擊跡象時,以空軍為例,空作部指揮官將獲下達「自衛反擊權」的權限。若我方違規踰矩者,一律法辦。

官員強調,國軍嚴守不挑釁、不開第一槍、不擦槍走火等原則。另,空作部日前已到各空軍基地巡迴講習,讓飛官對各種應處原則更加熟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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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00945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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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fubu 發表於 2020-9-21 08:56
應該是說美國沒有允許你開第一槍,你民進黨政府也不敢開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9-21 16:00
現在各方都是等對方開第一槍好名正言順了,除了中印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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