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依規定

發表於 2020-9-25 09:14:5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 28667
先前因為出差的關係,
有個公文在出差期間分給我辦,
但我當然只能等出差完再處理,
那時才發現這公文不應該分給我辦,
不過規定上是說超過 24 小時就沒辦法再改分了,
於是就算不是我的業務,
我還是得硬著頭皮把它辦完。

這樣的情況很多,
我為了不要再度發生這種事,
於是告訴分文的同事,
如果我出差期間有分文給我,請通知我,
我得知道是不是我該處理的;
但分文同事說,
有時是科長分文的,
他並不會通知。
說的也是。

這次,則是相反的情況。
昨天下午收到一個文,
已經逾期了整整一週,
先前一直在別處,
按照規定超過 24 小時,
對方就應該要把文給辦完,
但昨天還是硬塞回來給我們,
於是到我手上時就已經是亮紅燈的狀態,
科長還是要求我辦。

我把上次的情況告訴科長,
科長又是不想跟別人吵架,
反正事情也不是他來做,
於是告訴我快點處理完就好,
不要計較那麼多。

這又不是計較不計較的問題,
是有沒有按規定的問題啊!
逾期一整週的公文才來叫我辦,
責任就全部在我身上了;
先前的公文因為我不在,
沒辦法即時改分出去,
一樣是我要辦。
為什麼雙重標準,
我真心不懂。


已有(1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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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林 發表於 2020-9-25 09:23
  能擺爛嗎?大家一起來看最後是誰損失最大,反正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不是嗎?
nikademus 發表於 2020-9-25 09:40
投訴啊!

爛老闆就該死啊!把牠搞跨,自己上位才是真的!

不然,遲早會被推出去背黑鍋!
lo6129 發表於 2020-9-25 09:48
這個又是典型的流浪公文呀 看來公務體系真的純在難解的問題呀
Winter27 發表於 2020-9-25 10:06
是公家單位?逾期了也不處罰就改發給別人? 那繼續改發給別人又有什麼關係呢?

科長這樣鄉愿, 真令人生氣
張瑞文JRW 發表於 2020-9-25 10:16
公家機關?就投訴給相關單位,看他要不要三不五時就報告,他不讓你好過,你也別讓他好過,看誰先撐不住。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9-25 11:20
逾期了整整一週,不想投訴的話責任就得扛了,那就得看選什麼了
640814 發表於 2020-9-25 12:05
主管無能建議想辦法改調其他單位,相同事情只會一直發生!
TonyTeng+ 發表於 2020-9-25 13:47
如果是我,我也是覺得超不爽的,公司業務應該實施責任制才對..
489498678 發表於 2020-9-25 13:50
可以問問看主管這要怎麼處理 看主管怎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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