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我就蹭蹭不進去,結果進去了,這屬於欺騙+強迫。 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半推半就進去了。 女生喜歡被男用強,所以強上了。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舊法,只有肇事者使用暴力、威脅或脅迫,或在受害者失去抵抗能力時強行發生性行爲才能被界定爲強姦罪。
在性行爲中,你需要確認你想要發生關係的對象,也想要和你發生關係。如果不能確定,應該詢問對方,如果依然不能確定,應該停止發生關係。新法規定所有未能取得雙方一致同意的性行爲都屬於強姦,而這一基本原則,也可以表達成「不就是不」(NO is NO)。
檢舉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LV:15 駐站作家
234
主題
回文
3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