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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話題近幾年越來越夯,但是現在卻出現買家利用屋主同情心 ,要求降價、轉賣後再賺差價。一名呂姓女屋主表示,去(2019)年11月,她要賣掉天母士東路的一間三房的老公寓,開價2280萬,但是今年三月有一對夫妻,帶了兩個小孩苦苦哀求,想說讓小孩就近讀附近的士東國小,呂姓女屋主聽了心軟,直接降價500萬,以1730萬成交,沒想到才交屋第二天,她的房子又出現在房仲網上,以原本的開價2280萬PO出。 房仲陳泰源表示,「士東路一帶的房價行情,約莫是一坪48萬,最高到70萬之間。」而攤開實價登錄網站,成交價確實是1730萬,單價換算下來是43.5萬,非常低價,而且買家疑似是一間專辦理財講座的公司,不禁令人直呼,「屋主真的無法自保嗎?」 ▼房仲陳泰源表示,「士東路一帶的房價行情,約莫是一坪48萬,最高到70萬之間」。(圖/東森新聞) 陳泰源也說明,「(屋主)可以要求仲介,希望這個房子賣給的人,就是簽約當下要看到的這個人,包括他的姓名、最後的所有權人,若是不同人的話,可以有權要求解約。」 根據數據資料指出,2016年房地合一稅新制實施,房屋持有一年內出售,需課稅45%;超過1年未滿2年,課35%;超過2年未滿10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則是課10%。新制上路後,短期移轉案件在2019年,大約減少三分之一,的確對短期炒房達到抑制效果,但還是有不少投資客會趁機鑽漏洞,也會利用中老年人同情心,賺取暴利,因此也有專家建議,可以列出納管名單,避免再有屋主受害。 ▼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新制。(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 / 東森新聞)
檢舉
v902695 發表於 2020-10-3 10:38 都是別人賺錢,自己都沒賺錢 拜託~~~不要說我不懂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10-3 07:31 所以意思就是千萬要看清楚~不要隨便心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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