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在中國十一國慶登央視唱「我的祖國」,引發台灣民眾熱議,陸委會最初表示「高度遺憾」並揚言要開罰,卻在30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說 :「不會用公權力對待立場不同之人」
本來就不該罰
誰規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在自由民主的國家,就是有人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去大陸唱"我的祖國",有何不可?
因為有人認知自己是台灣人,也有人認知自己是中國人
認知不同,結果不同
況且藝人就是表演,娛樂大眾,還可以賺人民幣
若這樣都不行,那廣泛的台商在大陸賺人民幣,不是都不可以了嗎?
藝人就是表演,表演還管表演內容,台灣政府若罰,真是失去民心
自己不想當省長,只想當總統,就要大家打仗,要大家當墊背?關我何事
習近平當總統,蔡英文當總統,還是川普當台灣總統,試問與我何干
日子照過,我只希望平安度日
進美豬,害自己人民性命的蔡英文,要我為了他,我要上戰場?
要去,你們自己去,我可沒傻到為了他犧牲我自己的生命
https://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75645
看來卡提諾想要罵歐陽娜娜,網友也非全贊同
蘇貞昌院長,要不要叫陸委會到行政院報告一下此事啊? 本帖最後由 steven63 於 2020-10-5 15: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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