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知道的朋友幫忙解惑..
我堂哥前段時間與他前妻感情不和離婚,他前妻結婚前,有一非婚子,後來結婚之後,我堂哥也將女方孩子列入戶口。
後來離婚,聽親友提及是否有辦理收養過?如果有辦理收養繼子可以有繼承權,就算與前妻離婚繼子一樣有繼承權!
因為我堂哥與女方結婚後,很多事情都讓女方自主辦理文件,所以不清楚是否有辦理過收養繼子還是單純遷入戶口而已。
想請教了解關於部分法律的朋友幫忙回覆以下問題:
1.要去哪裡或是哪個單位查詢是否有辦理過收養繼子的事實?
2.辦理解除是否有年限問題?
3.如果真有收養事實,已經離婚也遷出戶口了,是否能自動解除關係,還是需要辦理解除收養關係,該去哪裡辦理?
以上問題,再麻煩朋友解答,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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