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向受害者嗆「記下我的車牌」,怎麼會「不知道撞到人」?撞到人應該下車查看,關心對方是否受傷吧,好跩感覺好冰冷喔,讓人懷疑當時不下車是否為了逃避酒測?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月晚間開車經過台北市天母西路,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導致騎士倒地受傷,唐湘龍竟然沒有下車,只落一句「記下我的車牌」就直接離開,騎士事後上警局提告,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將唐湘龍移送法辦。
郭姓騎士控,1月17日晚上8點多,他騎車經過天母橋,一輛轎車從天母西路62巷迴轉上橋,他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側車門,讓他當場倒地,身上多處擦挫傷。
但該轎車仍繼續行駛,郭姓騎士忍痛扶車往前追趕數十公尺,攔下該轎車,但轎車駕駛僅搖下車窗,說了一句「記下我的車牌」,就直接開車離開,未理會騎士。
郭姓騎士事後到警局提告,才發現轎車駕駛為唐湘龍;唐湘龍到案後表示,當天的確有開車,但不知道撞到人;警方認為唐湘龍涉嫌製肇事逃逸,訊後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新聞來源:2021/03/10 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唐湘龍涉嫌肇事逃逸 騎士被撞倒忍痛追只換到一句話 本帖最後由 TTMC 於 2021-3-10 22:5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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