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未到場也未提書狀,依法視為自認...」,也就是說指控館長收錢根本無的放矢,在毫無反駁根據和辯駁能力的情況下「人肉鹹鹹」隨便讓你判啦,這只賠5萬實在是太輕了。
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遭指接受蔡總統金錢置入,狀告前台大教授彭文正侵害名譽。法院審理時,彭文正未到場也未提書狀,依法視為自認,且確有誣指一事,判賠5萬元,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彭文正於民國109年10月間在YouTube頻道「政經關不了」直播中,指陳之漢收受總統蔡英文的錢、在選前接受置入等語,陳之漢認為此番言論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求償。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彭文正未在言詞辯論時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依法視為自認,法官審酌直播影片,認定彭文正的言論侵害陳之漢名譽權,經審酌侵害程度,判決彭文正賠償新台幣5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過,針對陳之漢要求彭文正在「政經關不了」臉書(Facebook)刊登道歉啟示15天,法官認為,此件判決會上網,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查閱到判決書內容,應可以回復陳之漢的名譽,因此彭文正不需要在「政經關不了」的臉書上發布道歉啟示。
新聞來源:2021/05/12 中央社
新聞連結:誣指陳之漢收蔡總統錢 彭文正遭判賠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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