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桃園龜山區的光啟高中遭內部人私設挖礦場,前官姓資訊技佐透過葉姓組長取得挖礦
程式,想賺以太幣卻不想支付龐大電費,竟把校內儲藏室打造成「礦場」,私接電供13台
主機、101張顯卡,半年來24小時猛挖礦,竊取校方14萬多元電費,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嫌
起訴官,葉獲緩起訴。
檢警調查,官男(36歲)去年1月經葉男(55歲)取得虛擬貨幣「挖礦」程式,打算透過
電腦設備挖礦賺取以太幣,竟私下偷偷在校區內3樓儲藏室架設挖礦機房,去年2月15日起
私接校方電力,以每小時運轉約130瓦(0.13度),全天24小時不斷運作。
檢方估計,官男挖礦近半年,約竊取校方3萬9074.88度電,直到去年6月17日教務主任中
午巡視校園時,這才驚覺儲藏室竟然被當作機房,經報警在現場查獲高達101張顯示卡、
13台主機、電源供應器及螢幕、風扇等設備,並由校方對官、葉提告。
檢方訊時,官、葉君坦承不諱,並有校方查獲證物、台電用電量紀錄及現場照片佐證。檢
方根據官竊取電量計算,認定他竊取光啟高中校內電費14萬4577元。
檢方認定官犯嫌明確,其竊電行為在密切時間為之,主觀上應出於單一犯意,應論以接續
犯一罪,偵結依竊取電能罪嫌起訴他。
另葉姓組長因提供挖礦程式,有協助官男竊取電能犯意,為幫助犯,但檢方考量他坦承、
無前科,犯後知悔悟態度良好,考量經過這次教訓應知緊惕,予以緩起訴處分,命他應向
公庫支付3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10388
6.備註:
這間好像是那部〝我要當老師~~~~~~~〞的拍攝學校
來源:P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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