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寧晚報,28歲的黃某輝以還錢為由來到前女友董某家中,看到董某正在生病,於是主動做飯喂藥。在被“貼心”的照顧中昏睡過去的董某怎麼也沒想到,一覺醒來,手機和銀行卡里的15萬餘元人民幣已經被轉移到別人的賬戶。近日,廣西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對被告人黃某輝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黃某輝是廣西合浦人,因賭博欠下債務,便產生了從前女友那裡弄錢的念頭。2020年12月26日上午,被告人黃某輝打電話給被害人董某,說要當面商量償還戀愛期間借董某6萬餘元的事。
當天下午,黃某輝提著菜來到董某家中,主動提出為其做飯。看到董某正在生病,他還“貼心”地送藥給董某吃。董某喝了黃某輝沖泡的感冒沖劑,加上生病,便漸漸昏睡過去。黃某輝看到董某昏睡過去,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貪念,用董某的指紋解鎖了董某的手機,然後翻開董某的眼皮,用支付寶人臉識別功能進入支付寶,分多次從董某的花唄、借唄、支付寶餘額和銀行卡轉走人民幣共15.41萬元,最後通過套現將這些錢轉到自己的支付寶上。離開時,黃某輝還帶走了董某的手機和一件外套。隨後,黃某輝將這些錢用於生活開銷、賭博和還債。
次日凌晨,董某醒來後發現手機有轉賬信息,打電話給自己的另一部手機和黃某輝的電話均無人接聽,便向公安機關報案。2021年4月23日,逃到外地的黃某輝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瞭解,黃某輝2016年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21年9月24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黃某輝提起公訴。
近日,興寧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某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依法對其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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