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改成「10+7」 指揮中心:未按規快篩回報最重罰30萬元

joe3588 2022-3-10 20:35:52 發表於 武漢肺炎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4163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目前全球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的主流流行株,已變為Omicron病毒,台灣出現的數宗本土新冠疫情,亦是Omicron主要型 BA.1、亞型BA.2。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今天(3月7日)起,居家檢疫、病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將縮短為10天,居家檢疫者改成「10天居家檢疫+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於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搭配兩次快篩。指揮中心今(7)日強調,居檢者若未按規定快篩及回報結果,最重可罰新台幣30萬元。

指揮中心表示,為落實具有感染風險對象之追蹤管理,請民眾於執行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於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者將加強追蹤查處。

指揮中心表示,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至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強調,因應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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