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指揮中心提供
昨陳時中將指揮中心指揮官的任務交接給新任指揮官王必勝,王必勝表示,未來的防疫方向,將朝穩健開放、讓民眾恢復正常生活為目標。而王必勝今天就送上任後第一個鬆綁政策,宣布即起騎機車、腳踏車、戶外空曠處工作者不需要戴口罩。
王必勝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7月19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其中放寬「騎機車/腳踏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
不過外界關心,今天放寬空曠處工作可不用戴口罩,但休閒活動如散步、逛街,若旁邊無人是否也可不用戴口罩。王必勝表示,「我想散步也是一種運動」,如果當做運動可以不用帶。規定寫很清楚,戶外從事工作,所以是空曠處工作情況可不用戴口罩。
另外,政論節目依歸規定可以不用戴口罩,若來賓、主持人想加強防護或其他理由可以戴,但規定上是放寬可不用戴口罩。
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防疫措施辦理。
▲擴大免戴口罩場合。(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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