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裡開後宮,真讓人羨慕,可惜惹錯人,以為安全下莊,無縫接軌讓人憤怒,爆出來兩個人一齊死也不在意。
桃園某科技廠劉姓主管明知郭姓女下屬已婚,仍與對方交往,常趁午休帶對方上摩鐵嘿咻,雖然去年1、2月間以回歸家庭為由切斷不倫戀,但馬上又跟其他已婚女下屬曖昧,結果被郭女發現,遭控利用權勢逼下屬發生性關係,事件在公司內部炸鍋,不僅丟了月薪17萬元的工作,家庭沒了,還被桃園地院判賠郭女丈夫50萬元損失。
判決指出,郭女丈夫不僅指控劉男侵害配偶權,也指控劉男公司對於劉男濫用職權等情未盡管理監督責任,認為2方應連帶賠償他240萬元。
審理時,劉男主張自己和郭女只是一般同事,未逾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並無發生性行為,並指郭女丈夫未對郭女求償,自己應與郭女一樣免責。劉男公司則表示全案是劉男與郭女的感情糾紛,而且在劉男擔任郭女主管前,2人已有婚外情和性行為,實與職務無關。
法院調查,劉男在公司訪談時承認自己在前公司就認識郭女,也承認自己多次跟郭女發生性行為,發生頻率從2019年二個月一次到2020年二周一次,還曾傳訊給郭女稱「你剛剛下面是出水的嗎」、「射了之後還幫我含」、「還想再一次」等語,認定確實有侵權情事。
至於劉男利用職務逼下屬發生性行為一事,由於郭女自稱看到劉男與其他女同事走很近,感覺被欺騙或玩弄,法院認為郭女說法是為了報復劉男,因此判公司免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