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3045)總經理林之晨指出,與台灣之星完成合併之後將可望在頻譜、資本支出、速率等領域發揮合併綜效,由於雙方使用同一供應商的設備,合併後不需要大額資本支出就可以提升在5G市場的潛在競爭優勢。不過,該案仍在NCC與公平會審核當中,目前仍靜待批核。
林之晨表示,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共組「5G台灣隊」,將在合併案完成後提升5G潛在優勢,雙方分別持有60MHz與40MHz 3.5GHz 頻譜,且採用同一供應商同一代的設備,為合併後的企業提供十分龐大的成本優勢,台灣大不需有額外的硬體資本支出,就足以提供業界最大、達100MHz的3.5GHz頻譜容量。
另外,林之晨也指出,新的無線電載波聚合技術(NR CA)正在成為主流,台灣大將有效利用整併後的100MHz頻譜容量,讓台灣大在關鍵領域上發揮更佳的競爭優勢。
根據台灣大提供的資料,與台灣之星完成併購後,將有望發揮三大優勢,包括在 sub-6G 頻段的 4G/5G 體驗、5G massive MIMO(巨量天線) 佈建,以及可望達到業界最高的5G速度。
今年第二季台灣大在包括行動通訊、電子商務、乃至家用寬頻等三大營運引擎的營收,均全數較去年同期交出成長成績。林之晨表示,尤其在行動通訊業務領域,除了智慧型手機的用戶平均收益(ARPU)持續成長之外,合併集團的行銷專案,也讓用戶退租率降至0.8%的相對低點。
今年第二季,台灣大的行動通訊營收年增3%、電子商務營收年增14%、家用寬頻營收年增率則為11%;而整體台灣大集團的稅前息前折舊攤提前獲利(EBITDA)年增幅度為3%,帶動稅後淨利成長了5%。
今年第二季,台灣大合併營收為413.5億元,年增8%,EBITDA為87.9億元,年增3%;單季稅後盈餘為29.9億元,年增5%,單季EPS為1.06元。今年上半年,台灣大合併營收為811.4億元,年增10%,EBITDA為172.4億元,年增5%,累計稅後盈餘為57.2億元,年增1%,上半年EPS為2.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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