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唐姓女會計有期徒刑3年1月,追徵犯罪所得。(圖/資料照)
台南安平開台天后宮的唐姓女會計以收多報少方式,7年內侵佔1千4百多萬元香火錢,廟方察覺有異,委託會計師查核,確認香火錢遭侵占,氣憤報案提告,台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應執行3年1個月,犯罪所得追徵,唐女的五樓透天厝也遭法拍。
判決書指出,唐姓女子2007年5月起在台南安平開台天后宮擔任會計,負責處理廟方的收入、出納、記帳及製作報表等業務,2012年1月唐女開始在收支報告表上收入欄位記載低於收據所載的金額,以「收多報少」手法侵佔油香、光明燈、太歲燈、文昌燈等費用,直到2018年12月,侵佔金額高達1465萬2424元
廟方楊姓常務監察委員證稱,2018年3月,他與其公司的林姓會計發現收支報告表跟收據金額相差大約200萬元,廟方跟唐女對質,之後再查看過去的帳目,這才發現香火錢被侵佔;而唐女否認侵佔廟方財物。
法官審酌後認為犯行明確,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唐女有期徒刑3年1個月,天后宮則於刑事案件行審理時,對唐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官判決唐女應賠償開台天后宮1465萬2424元,而唐女位於台南安平區平通路,二拍以1203萬元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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