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某女裝設計品牌工作
前天打電話來跟我哭訴
因為他們公司是小型工作室
她雖然是負責行銷工作
但拍攝所有道具包含攝影工具也都是她要處理
然後前幾天拍攝新品的時候
攝影棚閃燈的接收器突然故障
更換備用的也沒反應
我朋友只好快點聯繫附近能租借器材的店家
最近的店家來回也要一小時
所以就有拖到拍攝時間
比老闆預期的晚兩小時結束
於是他們老闆就開始發作了
要求朋友要負擔這兩小時的模特兒費用
額外租借器材的錢也要算她的
說這些損失都是因為她工作能力不佳造成的
我朋友 5000 塊的薪水就這樣飛了
這對出門在外的租屋族來說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欸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反制老闆啊?直接走勞基法會有幫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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