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秘報4
台灣省農會新進人員考試定於95年4月2日舉行
http://www.farmer.org.tw/first.htm
1.考試日期:95.4.2
2.報名日期:94.12.5~16
3.簡章發售日期:94.11.28
4.考試類別:
企劃管理類、農業推廣類(農事四健推廣、家政推廣、休閒旅遊)、
經濟事業類(共同供運銷、加工製造)、
財務管理類(信用業務、財務管理、保險業務)、
資訊管理類
5.不限戶籍,可跨區報考
九十五年度台灣省各級農會新進人員考試定於四月二日舉行,九十四年十二月五日至十六日受理報名,有意進入各級農會服務者請把握時間儘早準備。
台灣省各級農會新進人員考試之報考資格,除年齡須在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學歷外,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報考。本考試設置企劃管理類、農業推廣類(農事四健推廣、家政推廣、休閒旅遊)、經濟事業類(共同供運銷、加工製造)、財務管理類(信用業務、財務管理、保險業務)、資訊管理類等類別,應試科目包括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與專業科目二科,每科以一百分為滿分。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 「九十五年台灣省各級農會新進人員考試簡章」。
壹、應考資格:
一、依員額出缺之農會所定職務、等級、性別、年齡,並符合農會員工聘僱資格標準表規定資格者。劃分以下三種人員考試:
‧九職等以下:二專、五專及高中(職)畢業。
‧七職等:大學相關學系畢業;八職等:三專相關學科畢業。
‧六職等以上:碩士學位相關科系畢業。
二、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
貳、報名事項:
一、 報名日期:94年12月5日至16日
二、 報名方式:凡欲參加考試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內向員額出缺農會報名,由各該農會審查合格後,彙整填列各類別報考清冊向台灣省農會報考。
三、報名手續及應繳證件:
‧ 報名費:每名新台幣1200元整。
‧ 准考證:貼妥相片及用正楷自書姓名及考試類別。
‧ 報名單:報名單應親自填寫一式三份(由省農會統一供應),並檢 附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四張,三張自貼於報名單,一 張貼於准考證。
‧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1. 應考人員應繳學經歷證件或足資證明文件及本人戶籍謄本、退伍證 件,並經農會審查合格簽註於報名單,其學經歷及退伍證件予以影印 後退還應考人。
2. 員額出缺農會列冊報考時,請檢同上述影印之學經歷及退伍證件( 由審查人簽署證明與原件相符)以備驗對。
◎ 附註:報名前應仔細考慮報考類別,一經填寫決定,事後以誤報、 寫錯或其他原因要求更改者,無論任何理由一概不予受理。
參、考試日期:95年4月2日。
肆、考試地點:考試前十天於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登報公告週知,並函知各報考農會。
伍、考試類別及考試科目:
http://webbuilder2.asiannet.com/ ... me_id=22030&fid=234
http://www.chienhua.com.tw/examinfo/examnews/9411/94110101.htm
陸、計分方式:
一、 按考試科目分科計算,每科以一○○分為滿分,應考科目中如有一科為零分者,概不予錄取。
二、 原住民向山地農會或山地之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按考試成績總分優待加分10%(錄取後須在山地鄉服務者為限)。(應檢附足資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原住民」,事後要求更改者,無論任何理由一概不予受理)
三、 成績經評定結果倘有同分數時,其取捨方式以專業科目合計得分較高者優先錄用,如專業科目再同分時,應以國文科分數較高者為優先辦理。
[ 本帖最後由 max1130 於 2008-1-1 10:5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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