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事男成法外狂徒!專在警察面前挑戰英國「奇葩法律」

Youtuber Max Fosh常常閒來無事就愛搞事,比如他曾經歷重重困難(主要是取精跟人工授精),終於將買來的魚子醬孵成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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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和小魚)

這次,辣個男人又帶著新東東回來了!上次他可謂又當爸爸又當媽,形象光輝高大(?),但這一次,他準備做個壞小子,專挑「違法」的事幹…當然,不是真正違法的那種「違法」。因為英國幾百年來就下來存了許多老舊的法律至今沒有被廢除,或許在當時,這些法條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但放到現在,它們多少顯得有些……搞笑。

例如,英王愛德華二世就曾在1313年頒布《禁止披甲法》,字面意思,禁止任何人穿著盔甲進入議會,否則砍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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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披甲法)

顯然,這在當時能保障議會裡所有人的人身安全,可放到現在….哪個議員會穿盔甲去上班啊?!於是在四年前,另一位閒來無事男Oobah Butler,就真的找了套盔甲,當著警察的面走進西敏宮,最後成功保住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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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bah Butler,他身後即西敏宮)

Max這次就是受到Oobah的啟發,決定也來這麼搞一回。「在警察面前公然違法」,聽著就刺激….



他第一條要違反的是1896年的《紅旗法案》,要求所有機車,時速不能超過4英里,如果有車拉著多個貨廂,還需要派人舉紅旗走在車前面,因此得名紅旗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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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法案)

這法案放到今天,想必每個開過車的英國人都違反過一遍…不過Max沒打算開車,那樣太沒挑戰性。他想著,既然要「違法」,不如搞一輛當時英國人常用的車——高輪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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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輪自行車)

他請了一位老師來教他騎高輪車,出乎他意料的是這種車還挺好學,只要會騎自行車就能很快掌握,唯一缺點就是轉彎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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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學車)

萬事俱備,但在違法之前,他還得確認一件事:這車真能騎到4英里以上嗎?他請了老師來狂踩動感單車,他則拿著測速儀守在路邊,沒想到儀器的讀數竟定格在21英里,還真挺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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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踩到21英里)

他自己稍微慢一點,但也有14英里,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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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踩到14英里)

接下來,就只需要找到一些不明真相的警察…警察接受的訓練當然不可能包括《紅旗法案》,所以只是用看神經病的眼光對他行注目禮,並沒有一擁而上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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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在一群警察面前經過)

甚至他騎去白金漢宮門口,還被一警察搭話:「新提的車啊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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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跟Max搭話)

他也是大膽找警察閒侃,得到的只有禮貌的微笑:「車不錯啊!」「謝謝啊!」「我這個輪子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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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跟警察閒聊)

違法第一項,圓滿完成!



接下來要違反的,是1839年的《大都會警察法案》,裡面的第54條很具體地規定了:「如果不是要往/從交通工具上裝貨/卸貨,則在人行道上攜帶圓木、木板、木條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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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警察法案)

估計是出於某些安全考量吧…這條沒什麼挑戰性,Max隨便找根木條,像遛狗一樣拎著它走過一段人行道,就算「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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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遛」木條)

路人大多行色匆匆,很少有人注意,最多也就是疑惑不解地看他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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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奇怪地看著Max)

成功了,但是沒什麼波瀾…

進入下一項,1904年的《郵政服務法案》,規定人們不能干擾正在工作的郵差,跟他們閒聊太久,會被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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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服務法案)

對Max而言,這意味著他該找郵差了…不難猜測Max跟社恐二字不沾邊,所以這事對他來說倒沒啥難度,他甚至選了兩個目標,一位郵差,還有郵局。郵差正在工作,不過還是很有耐心地回答他的問題:

「你好,請問你們送東西的路線有多長啊?我一直挺好奇的。」

「不一定,取決於這裡(指車上)有多少東西。」

接下來為了拖住郵差,畫風極速跑偏,Max:「你覺得哪個更大,NFL還是Taylor Swift?」

郵差有點無言,但還是回答他:「NFL吧。」

「也是,但你看他們的IG關注數,NFL有1400萬,Taylor Swift有8000萬…Blah Bl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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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與郵差民調)

轉到郵局那邊,話題就更奇怪了。Max:「我一直想問個問題,有點奇怪,就是,你覺得如果我們把全世界的Blu Tack(一種黏合劑)都收集起來,夠不夠把整個海德公園都鋪滿?」(以免你好奇,海德公園腳有140公頃,你需要非常,非常多Blu T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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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和郵局工作人員民眾)

攝影沒進去拍攝,沒看到裡面員工的反應,估計人是傻眼,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你們郵寄過Blu Tack嗎?」

「我猜你也沒辦法知道….」

隔著螢幕傳出來一些尷尬,但干擾郵差工作的目的毫無疑問是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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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郵差道別)

又違了一項法,Max向郵差道別,繼續他的壞小子之旅。



接下來,嚴格來說他不是要違法,而是要守法。這是一條1603年實行康沃爾的法律,規定未經允許進入他人財產是違法的,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即你要爬上這家人的樹,從高處指一條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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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年康沃爾的法律)

具體得非常奇怪,讓人好奇當初立法的時候到底發生什麼是,可惜網路上找不到相關資料…回到Max這裡,看過上一集的朋友都知道,他還真有條魚….上次他用魚子醬孵出來的小魚,最後養在他朋友家的池塘,巧的是池塘邊就有一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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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放生小魚的鏡頭)

Max沒有事先打電話給朋友通知,否則就不算是「非法入侵」。相反,他繞到後院的側方,使勁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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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朋友家院牆)

又花了一番力氣翻進來,Max先看看小魚,不過池塘水太綠了,根本看不到小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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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的池塘)

問題不大,開始爬樹。朋友不知何時已經將院子裡的桌椅撤去,Max爬得相當方便。不過樹上能下腳的地方不多,有時站不太穩,放下一隻腳就違法了;雙腳一離地,又不違法了…就這樣,Max輕鬆達成了在守法和違法之間反覆橫跳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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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版「方唐鏡」)

他迅速逃離「犯罪現場」,好像真犯了什麼大罪…接下來該準備最後一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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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逃離」朋友家)



最後一項是1872年的《許可法》,規定醉酒後騎馬、牛,或開蒸汽機車都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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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法)

大概這就是那個年代的「禁止醉駕」吧….Max當然不會開火車,馬要是受到驚嚇又真的挺危險,那就只剩下牛了。他打電話給一家農場,對方還真同意給他送一頭牛到倫敦市中心來….但首先,他得把自己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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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喝紅酒)

跟農場定的時間比較早,Max清晨六點多就起床,簡單收拾一下就開喝。他在家乾了一杯,搭地鐵途中將一整瓶紅酒踩罐,接著在路邊等牛,一邊又開了一罐啤酒….他手邊還有一瓶藍色的,應該是某種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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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了兩瓶酒)

這三板斧下去,正常酒量離醉也就差不多了。沒多久,農場的車如約而至,一開門,濃烈的牛糞臭撲面而來….倫敦市中心平時哪有這種景象,路人都一邊覺得好笑,一邊小碎步躲避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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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一邊笑一邊跑遠)

而Max……他已經喝開了,在牛棚邊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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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笑的Max)

值得一提的是卸牛的時候正好有一輛警車經過,警察也沒停車說啥,看來並沒有看穿Max的「邪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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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警車)

就這樣,Max一手牽著牛,一手拿著啤酒,成功又打破一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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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帶牽牛)

小牛相當溫順,市中心平時根本看不到,引得市民們紛紛微笑著掏出手機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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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的市民們)

氣氛其樂融融,但誰都沒想到Max還埋伏一手──他剛剛又偷偷違法。1867年的《大都會街道法案》,早10點~晚7點之間在街上牽牛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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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街道法案)

而此刻的時間,正好是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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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展示時間的Max)

Max得意地對著鏡頭一笑,此時的他並不知道,背後有位警察正悄悄地向他走來…天網恢恢,疏失…Max最後並沒有交代警察對他說了什麼,但他的確給警察的臉打馬賽克,之前露臉的警察們可都沒有這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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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臉被打馬賽克)

根據留言區網友的猜測,他可能真是被訓了一頓…

「他給警察的臉打馬賽克,肯定是被嚴厲訓了一頓哈哈哈哈。愛你Max,繼續做這麼好的影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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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YouTube評論區)

「難以置信,Max居然犯下了攜帶木板上街之滔天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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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YouTube評論區)

「Max真是無愧於國際大反派的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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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YouTube評論區)

「那位警察從身後慢慢走向Max的鏡頭,簡直是我見過最有威脅感的鏡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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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YouTube評論區)

Max的搞事能力,還真是從來不讓人失望!

已有(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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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uin 發表於 2023-11-7 13:30
最後一項是1872年的《許可法》,規定醉酒後騎馬、牛,或開蒸汽機車都算犯罪。
是要醉酒騎牛,不是牽牛耶!這一項沒有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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