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賣手機殼附贈棒球亞錦賽門票」網路黃牛遭逮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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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棒球亞錦賽開打,門票一票難求,網路上也出現許多高價轉售的黃牛票。(示意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去年台北大巨蛋啟用後舉辦棒球亞洲錦標賽,門票最便宜只要600元,吸引許多球迷搶票進場,但在門票秒殺的同時也衍生許多網路黃牛高價轉售的現象,其中有一名吳姓男子被警方發現,欲以5,600元轉售2張門票,面對警方盤查還說他是「賣手機殼附贈2張門票」,不知觸法。但這說法未被法官採信,日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

綜合媒體報導,棒球亞錦賽去年11月在台北大巨蛋登場,上萬張門票一啟售就立刻被秒殺,不少民眾抱怨搶不到票,但網路平台上卻出現許多高價轉售的黃牛票。
雖然去年修過《文創法》可對演唱會門票的黃牛行為加重處分,但體育賽事門票仍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只是罰鍰金額較低,在大巨蛋黃牛票亂象後,體育署長鄭世忠也表態將修法重懲。

為嚴抓黃牛,警方佯裝買家在網路上將賣家約出面交,去年11月台北內湖警分局的員警在網路巡邏期間,發現一名吳姓男子在臉書社團公開刊登轉售亞錦賽門票的廣告。據悉,吳男販售的門票一張原價600元,而他欲以5,600元販售2張門票,從中賺取4,400元之價差。

警方喬裝賣家約出吳男交易後,當場出示證件對吳男進行盤查,吳男則辯稱他是賣手機殼,附贈2張門票,不知道會觸法。不過吳男曾說過交易不便明說,身上也沒帶手機殼,未採信他的說法。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黃牛霸持售票窗口轉售圖利,嚴重影響他人購買機會,且易發生糾紛。吳男有非供自用,轉售遊樂門票圖利之事實,審酌違法情狀,依違反《社維法》裁罰6,000元,可抗告。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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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e833 發表於 2024-1-11 03:48
感覺還是判太輕了呀
cendy023 發表於 2024-1-11 07:30
感覺相關的法令還是要再度的修改一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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