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男子13日晚間酒後上路,其酒測值更高達1.78mg,立刻被警方移送法辦。(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永康區56歲潘姓男子13日晚間喝酒後騎車上路,更因不勝酒力而倒臥路邊,警方獲報後場立刻聞到濃濃酒氣,酒測後發現酒測值竟高達1.78mg/L,已高達瀕死邊緣,立刻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據了解,潘男多年前也有過酒駕紀錄,而他自稱心情不好,13日晚間獨自在工廠喝了2瓶米酒後騎車返家,卻在騎5公里後,於永康區高速二街時自摔倒地。
大橋派出所警員蔡懿及保五總隊支援員警邱品誠接獲報案抵達現場,一靠近便聞到濃濃酒氣,更發現潘男摔落路邊雜草堆,臉部擦挫傷、神情恍惚,而員警要求潘男酒測,他卻找各種理由想要拒絕。
「我又沒騎車,為什麼要酒測?」潘男起初不配合警方調查,雙方僵持半小時後,潘男這才自知無法敷衍了事而點頭答應,其酒測值卻高達「1.78mg/L」,遠高過法定的7倍。
警方表示,一般酒測值0.15mg/L時會反應能力變慢,是道交處罰條例開罰標準;0.25mg/L時做複雜動作會有障礙且達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0.55mg/L平衡感跟判斷力有障礙;0.85mg/L會產生噁心、嘔吐現象;1.5mg/L則會呆滯、昏睡;2.0mg/L則會開始呼吸中樞麻痺瀕臨死亡。
警方表示,一般人測出這數值,早已呈昏迷狀態,潘男卻還能與警方正常對話,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傷亡,訊後將潘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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