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表示他婚前買房,之後要讓妻子每個月付3千元房租,詢問網友們這樣行不行得通。(示意圖/Pixabay)
一名網友日前在網路上發文詢問,表示他打算在婚前買房,房子的錢自己會全額支付。但想請妻子每月付3000元,當作繳房租,家事的部分則是2個人共同分擔,想詢問網友們這樣的做法行不行得通。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所以你這是要徵假結婚的室友?」、「你就獨善其身的類型為何要結婚啊?」
一名男網友近日在PTT上以「自己買房,老婆固定給房租合理嗎?」發文詢問,表示婚後買房的話,通常會被逼迫記在老婆名下。而婚前要雙方出錢買房也很困難,因此他打算自己先買房,費用自己全額付清。
原PO表示,自己婚前買房完,會想要求另一半每個月支付約3000元,當作是繳房租「畢竟妳也有使用這間屋子,房貸也沒讓妳出」。至於家事的部分,則是2人共同分擔,薪水各自管「這樣離婚也不用擔心房子歸誰。」
而他也詢問網友們「各位大哥大姐覺得我這個做法ok嗎?」並補充,他其實沒有結婚的打算「其實說是結婚,不如說是一種異性室友,也不用做那檔事,我只是假裝結婚給我媽交差。」
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不過話又說回來 如果僅是這樣有必要結嗎?」、「OK啊,前提是有人願意跟你結婚」、「你就不要結婚就好了啊!誰會為了房租3000結婚啊,想太多」、「你老婆覺得合理就合理,我們覺得合不合理沒用」、「真的很少女人會接受這樣的制度。通常會覺得沒有在你身上得到依靠(感情&金錢),跟你結婚根本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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