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河東 於 2024-9-12 11:30 編輯
關於光 ..
對事物的定義,
我們的文明仰賴科學,
而關於光(陽光)的定義,
具有波動、粒子現象,
關於色彩的感知是這麼形容,
「眼對不同波長的光的視覺效應」;
(由光反射所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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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共鳴的概念
已經被提起很久很久了,
十來年前有這麼一段話,
「一部金剛經的縮寫,
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一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的縮寫,
是一句南無阿彌陀佛。」
意思似乎難懂,
但搜尋聽聽就大概知道了,
「共鳴」。
但由於自己是個懶人的個性,
也不喜歡近乎同化般的暈染,
於是刪刪減減成了
[ 觀 自 在 行深 照見 ],
後來有幸得知翠玉錄一事,
藉著一句
「其上如其下,
以此成就一的奇蹟。」
補全了刪刪減減而有了神韻..
如果把「觀」字理解成一個現象呢?
(文字本身的意義
就是用來承載資訊,
而承載資訊的方式,
本身具備多種表達。)
就好像鐘的外壁,
受到了敲擊
產生了震動、振動、波紋 等,
而有了聲音 ..
;
{ 振動
指一個物體相對於靜止參照物
或處於平衡狀態的物體
的往復運動。
一般來說振動的基礎
是一個系統
在兩個能量形式間
的能量轉換,
振動可以是周期性的
(如單擺)或隨機性的
(如輪胎在碎石路上的運動)。 }
如果把裏面的「物體」詞語,
置換成「力」這個詞語,
那又該如何解讀呢(?
或者應該說 ” 表達了 ” 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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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再回頭看關於 “ 光 “ 的描述,
“ “(由光反射所產生)” “
如果,再把「力」這個詞語,
置換成「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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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 。 共鳴態 」
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
察覺到這個資訊,
(也許是一個去騎車上班的路上)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覺得
自己只是一個「拾人牙慧」,
因為自然現象一直存在,
並不侷限於只有誰才能看到;
當我們重新審視這個資訊,
「 光 。 共鳴態 」
再重新解讀這一句話,
似乎很不同,特別到 ..
耐人尋味。
《Bible》:「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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