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機構目前正在調查電動車龍頭特斯拉(Tesla, Inc.)是否在宣傳自動駕駛功能時,蓄意誤導投資者和消費者,進而涉犯證券或電信詐欺。(圖/達志/美聯社)
《路透社》援引3位知情人士爆料,美國監管機構目前正在調查電動車龍頭特斯拉(Tesla, Inc.)是否在宣傳自動駕駛功能時,蓄意誤導投資者和消費者,進而涉犯證券或電信詐欺。
據《路透社》的獨家報導,特斯拉的自動輔助駕駛(Autopilot),以及全自動輔助駕駛(Full Self-Driving,FSD)系統可協助駕駛人操控轉向、煞車及變換車道,但並非是全自動的無人駕駛汽車。雖然特斯拉曾聲明駕駛人還是必須時刻留意車況、做好接手方向盤的準備,但司法部仍在審查特斯拉及其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曾暗示車輛可以無人自動駕駛的說法。
報導補充,美國監管機構此前已單獨調查了數百起針對特斯拉汽車在啟動Autopilot及FSD系統後發生的事故,導致該汽車製造商去年年底在全美召回了203萬輛電動車,以替Autopilot系統安裝新的安全措施。
如今《路透社》也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檢方正在調查特斯拉在輔助駕駛的宣傳上是否有誤導消費者之嫌,進而構成跨州的電信詐欺,以及特斯拉是否有欺騙投資人,涉犯證券詐欺。
其中1位知情人士也透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目前正在調查特斯拉向投資人說明輔助駕駛系統的陳述內容。去年10月,特斯拉曾在1份文件中披露,美國司法部(DOJ)已要求該公司提供有關Autopilot和FSD系統的資訊。
不過SEC及DOJ均拒絕回應上述報導的內容,特斯拉也沒有回覆置評請求。
報導補充,該調查並非證明特斯拉的犯罪事實,其結果有可能導向刑事罪名、民事制裁,又或者不會招來監管當局的任何行動。1名消息人士則指出,檢方還遠遠無法決定偵辦方向,部分原因是他們正在篩選特斯拉為回應傳票而提交的大量文件。
知情人士也坦承,審查特斯拉的檢方非常謹慎行事,因為他們面臨不小的法律障礙。有3名未參與調查的法律專家告訴《路透社》,檢方需證明特斯拉的主張跨越了合法推銷的界限,並蓄意做出非法傷害消費者或投資者的重大虛假陳述。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s of appeals)也曾在2008年裁定,有關產品聲明的「誇大宣傳」或「企業的樂觀情緒」並不構成詐欺罪,僅憑公司過於正向的聲明,也不能證明企業高層有蓄意誤導投資者及消費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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