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台北市議員的「呱吉」邱威傑示警揭露加害人資訊可能也會讓被害人曝光,修法應謹慎地設計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本刊資料照)
兒少法規由於法條解釋空間廣,導致媒體在報導案件時容易受罰,也可能反讓加害人隱身於法條之下,為此近來就有多名立委研議修法,相關討論也浮上檯面。不過曾任台北市議員的「呱吉」邱威傑昨(16日)就在臉書發文表示「兒少法當初禁止媒體報導的設計是有邏輯的」,因為揭露加害人資訊可能也會讓被害人曝光,呼籲立委不要忘記兒少法保護受害者的前提,謹慎地設計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以避免受害者個資洩漏的問題。
近來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引發眾怒,不過由於兒少法規限制,導致部分細節資訊無法揭露,引起疑義。對此昨日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回應稱,法條沒有禁止報導幼兒園名稱及加害人資訊。而後監察院也公開事件幼稚園與狼師名稱,涉案幼稚園為「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涉案人則是園長之子毛畯珅。
不過對於相關討論,呱吉昨日就在臉書發文提到,「兒少法當初禁止媒體報導的設計是有邏輯的」,他表示,性侵案件的處理本來就很複雜,每個被害人對於隱私的需求也不一樣,為了避免造成更大傷害,如何保護當事人的個資本來就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對於未成年受害人來說,更是如此。
呱吉舉例,現行法規是只要加害人與被害人有很容易連結的社交脈絡,就禁止報導加害人姓名,以避免洩漏受害者的個人資訊,如果是父親性侵女兒,那麼只要公開父親姓名與所在位置,左鄰右舍、師長同學會難免就會聯想出受害者身分。因此他也反思「以台北幼兒園案例來說,犧牲受害者隱私、公布嫌犯姓名就是唯一且最好的解決方案嗎?」
呱吉稱,自己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就曾處理過一件性平案件,當時他發文給台北市政府,沒想到台北市教育局就帶了校方和一疊資料來找他,當場被他拒收,因為他僅是希望教育局與校方公平審議性平事件,沒有要索取當事人資料,因此他也質疑北市府輕忽受害人隱私的重要性,缺乏對這類事務的敏感度。
最後呱吉也提到,幼兒園性侵案,加害人2022年被起訴後,儘管當時法規無法要求停職,但2023年3月就已經修法讓教育機構內的性侵嫌疑犯可以先停職處分,也有許多行政手段可以減少悲劇發生的機率,卻一直到9月嫌犯被羈押幼兒園被廢止教育局都毫無作為,讓家長在不知情之下繼續把孩子送去幼兒園。
呱吉最後重申:「我並不反對重新審視兒少法的缺陷,但我也懇請立委和社會大眾,不要忘記兒少法保護受害者的前提,謹慎地設計媒體報導的例外原則,以避免受害者個資洩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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