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調查,陳宗彥2012年、2013年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民政局長期間,涉嫌關說某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還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連姓男子、王姓男子等酒店業者,安排性招待。
檢方今(15日)偵結,陳宗彥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起訴,連男和王男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第4項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圖利媒介性交易罪嫌起訴,其中陳宗彥始終否認犯行,沒有自動繳交不法所得,所以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批評,陳宗彥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領國家俸祿,應該潔身自愛,但卻沒有和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要求,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的清廉形象,造成民眾對於政府作為不信任,損害其他努力任事的公務員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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