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目前遭關押中。(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延押庭因康芮颱風延期至今(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稍早柯文哲在法警戒護下,雙手上銬到台北地院,預計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結果。
北檢指出,柯文哲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 月1日(拒絕到庭)、16 日訊問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
北檢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
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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