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化粧品才能放心用?

yumr 發表於 2005-12-17 06:16:5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1847
怎樣的化粧品才能用得安心呢?如果說沒有療效才能安心使用,恐怕很多人會失望,但卻有部分實情。以一般原則而言,選購有療效的產品,必定要是知名廠商,或是醫師推薦之產品,除此之外,還要注意下列幾點:
  
  (1)不要使用無完整原始包裝之產品,因為分裝可能導致污染,甚至可能以藥品充當化粧品。
  
  (2)不該有許可證字號,卻出現字號。一般化粧品除了部分眼用產品(眼線,睫毛膏),及含藥成分,已免除字號,有些廠商為了已許可證字號取信消費者,便可能冒用、盜用、甚至偽編許可證字號。所以除非製造日期是在此之前、否則多數一般化粧品都不該有字號。
  
  (3)不同產品、卻有相同字號,有時在一系列產品中,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此時便可能有已合法掩護非法之現象。不過有時同一種產品可能因廠商不而有不同中文名稱。
  
  (4)宣稱療效、卻無「衛粧」等字號。例如防曬、防止黑斑雀斑、防皺、去頭皮屑、染髮、燙髮、瘦身、除汗臭,都應該有許可字號。而此處所指之宣稱,不一定要白紙黑字,即使只以口頭再銷售時告知,也算宣稱。
  
  (5)衛生署不保證任何化粧品之功效。衛生署在審查任何化粧品時,只注意是否又非法添加或超量之成份,但完全不針對其效果測試,因為其實化粧品除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清潔外,是不應該有療效的。在國外,有時會抽查防曬品之防曬、抗水、抗汗力,不過在國內並無此標準。
  
  (6)產品無完整之標示。美國字1978年起,便規定化粧品須將所有成份列出,而歐盟也於1997年1月做了同樣的規定,因此上述國家或地區產品,除非出廠日期更早,否則應有完整的成份表,至於國內製造的化粧品,外盒包裝上至少應有中文品名、用途及輸入或製造廠的名稱及地址,至於成份標示雖有規定,但不明確。
  
  既要有效又不要傷害,其實是大家對藥品及化粧品共同的期待,然而所謂有效,就異常的皮膚或疾病而言,往往就代表著人體構造或生理的改變,有時就不得不承受一定之潛在副作用,藥品如此,化粧品也是如此。如果以為化粧品就不會有副作用,未免太天真了。如果您對目前所使用的產品有疑問,不妨就近請問醫師,或聯絡當地衛生局、衛生署藥政處等,相信能有滿意的解答。

出處: PLUS BB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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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i313666 發表於 2005-12-17 13:05
這麼多細節
我想買較有口碑及較大的牌子
應比較不會有問題吧
tinayang80 發表於 2006-2-12 13:18
我聽別人說選歐系和日系的品質比較好
因為他們的化妝品管制比較嚴格  

不過呢 歐系和日系的比較貴
最近新崛起的韓系化妝,保養品我覺得也很好用 !! 又便宜呢~: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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