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懂事以來,就覺得台灣政府只會ㄠ錢跟說謊
到現在連一個小小的收費系統都搞不定
我有幾項建議,提出來讓大家參考看看
一:把ETC扣費感應器裝設在各個閘道入口及出口(一上高速公路就開始計費,跑多少收多少)
二:政府全額補助裝機費用,儲值達1000元享95折優惠(如用回數票25張計算,一張只要38元)
三:全數拆除收費站,道路全面拓寬至單向五線道(雙向十線道),提高高速公路的速限(內線為超車車道,中內及中線為快速車道,中外及外線為慢速車道。提高對慢速車行駛快速車道及超車車道的罰款)。費用可採公債制,全民一起負擔。
其實ETC不只是可以當作電子收費的東西而已,只要多動點腦筋它還可以有其他用處,比如說把它跟汽車的時速表連接在一起,一超速就會發出警告聲響,提醒駕駛人要減速了。如不減速就會發射信號給國道公路局,再由巡邏員警處理。因為很多車速的車子在看到巡邏車或照相機都會緊急減速,這都會造成後方的車子追撞,進而發生塞車的情形發生。它也可以晉升為衛星定位導航系統,不管到哪裡都不怕迷路,愛車失竊也不需緊張,因為定位系統會知道汽車的位置。
還有大家想想,從高雄到基隆真的要花400~440元的過路費嘛!!!!其實不用,我來算給大家看。
國道一號中山高全長372.7公里,國道三號福高全長430.5公里,就算跑一公里一塊錢也用不到那麼多。
所以ETC不是一個不好的東西,只是政府沒有把它詳細規劃及完善利用。現有的高速公路的硬體設施並不適合ETC的使用,如強硬上路只會照成更多的民怨與車禍、塞車而已。
[ 本帖最後由 章老爹 於 2006-2-23 08:44 PM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