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知道緣分和巧合,這兩個辭彙差別在那裡嗎?
如果今天早上坐公車,我無意間遇見了妳;去學生餐廳吃飯,在排隊的人龍中,也與妳不期而遇;放學拐去書店,想看本好書,推開門,又不小心將妳懷裡的書撞落一地。
我想妳會說:「又見面了,我們真是有緣。」
或者「好巧!」
緣分與巧合,真是如此相似的用語。
然而,精確點分析,緣分是種細微而恆久的存在;巧合則是顯眼而短暫的花火。
也許妳一直住在我家後面的巷子,我可以在月亮出現的夜裡,聽見妳所彈奏的夜曲。當妳失戀的時候,妳會對著鏡子哭泣,妳會淚眼汪汪地抽著紙巾,一邊想著過去的美好。當我的文件被上司批評地一文不值,我從冷箱裡拿出冷凍食品時,頹坐在沙發上的我,開始失落了!
世界很小,我們卻不能感知到另一方的喜悅悲傷。
等到有一天,也許三個月後,也許半年,也許十年後。妳和我相遇了!我們才發現,我們是有緣的。我們的緣分,在十年前就存在了,似一條細微的絲線,一直要拉到最後,才能發現彼端。緣分在被人發現以前,一直都是披著偽裝的。當我們體察到的同時,我相信,我們未來的緣分會很久、很久,即便有朝一日我們分離,我們還是有緣的。只是緣分它又隱藏起來換了個面目。不過我知道,有時候,我仍會想起妳。
這是緣分。
相較之下,巧合就簡單多了!
巧合不需要永遠。我舉個例子,如果說,我一生中,至多只有一日與妳碰面三次的機會。我與妳的過去,未來,乾淨俐落完全沒有交點,我與妳只有短暫的現在。妳會說它是緣分嗎?似乎不是,因為在巧合的當下,我和妳的接觸,也許只有一個眼神,幾句話,無意的觸碰,或是短暫到以後我快記憶不起的好感,短到我說不出感想的愛戀。
但在當下,我們知道,這種相遇是明顯而短暫的,我知道當下我有那麼一點喜歡妳,心有那麼一瞬間曾隨妳去。說到這,妳腦海中會不會浮現那個人的臉孔,那個有一陣子妳常碰見他的人。明明沒什麼,但想起他足以令妳心動,睡不著、吃不下,忐忐不安的那個人。妳知道當下妳是喜歡他的,然而妳也清楚你們之間不會有未來。
那種感覺,就好比走在樹海中,突然隨風落到妳眼前的美麗花瓣。
如果予你選擇,緣分與巧合,你會選擇那一種?
如果予我抉擇,我會毅然地選起巧合。
也許妳會認為我現實,我淺薄,只求顯而易見的事物。然而,我想,我實在不能接受一些事。緣分太長了!我怕我還沒等到便失去熱情。緣分的確可以填補我空洞的心口,但我不願拿我的青春,換取一段永世不悔的愛戀。
………。
好吧……!其實說穿了,我只是不想緣分消磨掉一些東西。我希望,在我年華最美好的時刻遇見你,即便是巧合也好!
曾在我的部落格發表過:http://blog.webs-tv.net/ken731103
[ 本帖最後由 apple136 於 2006-4-2 07:50 PM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