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設計具體處理的問題是土地使用的效率以及都市的形成,其最終的目的在創造優良都市環境品質,以達到居民對生活空間的需求與願望。
都市可以清晰的表達及滿足市民的價值與夢想,她是居住在城市的我們所有生活印象及意義的呈現。存在於資訊迅速衝擊,形貌快速變化的台北都會裏,我們如何應對複雜的空間成長課題?面對新的科技與技術、文化的傳承與變化、不同的社會與個人需求、理性的經濟結構現實及分化的政治理念,市民如何確認台北的空間發展能夠與他們的生活緊密的聯繫?市政府如何謹慎維護台北的空間品質,防止粗略草率的不適當開發?
都市設計機制,作為台北市整體都市規劃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所關心經營的是都市三度空間的感覺意義 (sensory meanings)、土地使用功能效率及未來的整體遠景與發展機會。然而非常簡單明晰的,其最終目的旨在創造優良都市環境品質以達到居民對他們生活的社會空間課題。
台北市的都市設計機制實施創始於1982年,主要的兩項管制工具為(a)針對不同台北市地區與不同環境設施系統所研定的都市設計準則及 (b)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在整個空間規劃管理架構裏,都市設計機制扮演了一個承上啟上的功能。它向上企圖彌補都市計畫專注於二度空間的不足,透過都市設計管制規則的擬定引導並控制都市開發的形式;向下則嘗試克服建管法令對於聯繫於個別建築基地之間公共空間,無法規範的缺失,以都市設計審議制度控制個別開發的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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