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休金不再是一次請領,因應高齡化時代,勞保退休金將改為年金給付,活到老、領到老。
除了勞保退休金,殘廢給付、遺屬津貼三大勞保給付,將從目前的一次請領全部改為年金請領。
每位上班族都可領到的勞保老年給付,也就是勞保退休金,將從目前的一次請領,全數改為按月請領,活到老、領到老。
不僅如此,如果上班族殘廢,原本可領一次金的殘廢給付,也將改為按月請領的年金;甚至上班族過世,留下沒有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時,原本請領的遺屬津貼,也將改為年金給付。
目前勞保退休金,依照上班族投保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投保薪資;超過15年的年資,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投保薪資的投保薪資,最高可領45個月投保薪資,如果以投保薪資最高等級4萬2,000元計算,最多可領189萬元的勞保退休金。
根據勞委會統計,平均每件勞保退休金金額約90萬元,上班族大約三年就會把老本花光光,因此勞委會研擬重新翻修勞保條例,將老年給付、殘廢給付、遺屬津貼全數改為年金。
未來老年給付改為年金後,依照投保年資,每滿一年發給1%投保薪資,例如投保20年,發給投保薪資的20%;投保年資30年,發給投保薪資30%的年金,按月領取,直到過世。
至於殘廢給付,目前依照上班族殘廢等級,最輕發給30日投保薪資的殘廢給付,最重發給1,200日投保薪資的殘廢給付。未來將分為極重度、重度中度三大等級,分別發給投保薪資20%至30%投保薪資的障礙年金。
萬一上班族過世,留下配偶、子女、祖父母或專受扶養的孫子女及兄弟姊妹,原本可領取十個月到30個月投保薪資不等的遺屬津貼。
未來修法後,這項一次領取的遺屬津貼,也將改為年金請領,上班族過世後,每留下一名遺屬,就依照投保薪資的25%發給遺屬年金,例如只留下一名配偶、投保薪資為4萬2,000元,就發給1萬500元遺屬年金;如果留下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就發給投保薪資的50%,投保薪資4萬2,000元,就發給2萬1,000元,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2006-03-15/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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