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圖] 太陽光電地標建物應用設計競賽-95年6月1日至95年7月31日

三兄弟之旅 發表於 2006-6-15 03:55:5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999
太陽光電地標建物應用設計競賽
參賽資格︰對太陽光電系統設計有興趣之本國籍個人、團體或大專院校之個人或團體。
說明︰
太陽光電地標建物應用設計是以地標建物結合太陽光電科技的應用,並融合地方特色及人文環境,使地標建物兼具太陽光電科技應用之效益展現。
(地標建物:凡建築物或構造物具地方指標性之特色與精神,如「文化地標」、「環境地標」、「經濟地標」…等。)
選擇台灣及外離島地區具有示範宣導、觀光效益或話題性之建(築)物或構造物為地標,結合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及設計搭配,詮釋出一個具有地區特性的新穎太陽光電建築地標。
作品需依現有基地之特色及條件、考量太陽能板發電原理與方位、設計圖可實際施行評估,另需考慮與既有周邊人文特色、地理涵構之相容性。




組隊方式 :
凡符合任一比賽資格者皆可參加競賽徵選。若以團隊型態參加者,須指派一人為代表人。
參選者(個人或團隊)不限參加一個組別,同組不限參選一件作品,但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參選。



初選繳交資料(共五樣):
報名表一份(勿與其它資料合併裝訂)。
「2006金羿獎作品智權同意書」一份。(勿與其它資料合併裝訂,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影本)
作品說明書(裝訂,一式十二份) 。應包含:
創作理念、標的物之特色及與太陽光電系統結合後之展示效益。
作品形式、尺寸、應用功能描述、創意或藝術性表現。
標的物之照片(含電子檔),標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
創作之作品應就基地涵構、景觀、空間、與動線設計等加以整合,並反映太陽能板材料之利用特色,考慮基地風格之整體性及實用性,將藝術設置、空間及能源教育融合為一體,思考如何達到顯著展示及宣導效益。
【格式】
文字一律以中文橫式書寫,紙張近於A4紙張大小,需編頁碼,加目錄及封面,並標明參賽序號、參賽組別、作品名稱。合裝一冊,左側裝訂一式十二份。作品說明書總頁數不得超過10頁(不含封面、目錄、封底及附件,雙面以2頁計算)。
視覺模擬圖 (圖版)(註明作品之前、後、左及右等角度)
【說明】
材質不限。可包括設計構想圖、配置圖、平面圖、透視圖等可說明本作品之圖稿。
【格式】
每張圖面尺寸為全開,至多三張。固定於厚黑色裱版上,請於背面清楚標明參賽序號、作品名稱。
作品電子圖檔資料光碟一式2份。
【說明】
光碟內容︰1.三視圖(前、側、上) ,2.結構圖。
檔案型式:圖片檔格式為JPEG、GIF、PENG檔,解析度請提供72dpi及300dpi二種型式,影片檔格式為WMV、MOV、MPEG1或MPEG2。(初選請勿繳交模型,模型於入圍決選評審時繳交)
【格式】
作品模型電子圖檔燒錄於資料光碟。三視圖、結構圖不同角度最多各六張(至少包括前、側、上等角度),需於光碟正面標明參賽序號、參賽組別、作品名稱。
作品補充資料:其他可加強表達及展現作品理念之書面資料。(由參賽者自行考量是否提供)
※繳交作品注意事項:作品說明書、視覺模擬圖(含裱板)、作品電子圖檔資料光碟...等參賽資料,均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學校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只須標明線上報名完成後之「參賽序號」、參賽組別及作品名稱。



初選收件時間及地點
收件時間:自95年6月1日至95年7月31日下午5時截止。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再受理。
收件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 太陽光電科技中心
     31040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4段195號77館405室。
收件人: 太陽光電推廣計畫 陳婞怡 小姐
洽詢電話:03-5919278 、 03-5917627


決選會議攜帶資料
以下資料請參賽者於決選評審當天自行攜帶至指定會場,提供決選之主要評分依據。
模型:
【模型製作補助費】
針對初選入圍者,給予補助模型製作費,每案提供模型製作補助費新台幣壹萬元整(含稅)。補助模型製作費於決選簡報會議當日給付。未實際完成模型者;不給予製作費。
【格式】
模型請加底座及保護罩,總尺寸(含底座及保護罩)以不超過60cm(長)x60cm(寬)x60cm(高)為原則;請以環保材料為主。

參賽者應考慮安全並方便搬運,請於模型右下方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參賽序號、創作者姓名(代表人)、比例、材質並標示方位。
簡報資料:
【說明】
推派成員中一人進行簡報,簡報程序由網站公告。
可輔助展現作品之資料(此項請參賽者自行考量是否準備)
【說明】
可展現作品理念及創意之文字敘述或圖形、3D動畫等資料 (請參賽者自備輔助展示工具,如筆記型電腦)。


決選會議預定地點
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
   地址:31040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4段195號77館(或其他指定地點)。


獎勵方式
參與決選者,頒發每名參賽者入圍證書一份,得獎者獎勵如下:
金羿獎:新台幣貳拾萬元整(含稅)及獎盃壹座。
優 選(二名):每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含稅)及獎盃壹座。
佳 作(三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含稅)。
其 他:入圍獎勵,每組新台幣伍仟元整(含稅)。
※ 主辦單位將視實際參選作品擇優錄取(實際錄取名額依評選會議決定)



評選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徵選採二階段評選方式。初選入圍者需推派成員中一人為發言人,於決選會議時進行評選簡報,並回答評審委員會所提之問題 (團隊進場人數至多4人)。
評選結果將於頒獎典禮中公開發佈,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委員及其參與之團隊不得參賽。若違反此項規定,該委員不得參與評選會議,主辦單位亦將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初選資格:

於競賽過程中發現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
著作權不明者。
繳交之作品及資料,有涉及他人著作權之虞,或於法律訴訟中。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於收件後進行文件審核,若資料不齊,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於指定日期前補交,逾期不受理。
如對簡章內容有任何問題,應於比賽報名截止日前3日,以網站之E-mail詢問,主辦單位一律以E-mail答覆。
作品需針對本案創作,且尚未在國內外發表。若經檢舉並證實有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其參賽資格且追回獎金,公佈其姓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參加本競賽之作品著作權仍為參選者所有,但不得異地另行複製及另行參賽。基於宣傳及研究等需要,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圖說、模型、研究、攝影、出版、其他圖版及製做成品揭載等權利。
參加本競賽獲選之作品,主辦單位對入圍作品有建構施工之權利,主辦單位得以將入圍作品之設計圖,發包施工並於特定之場所內展出。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事前以書面告知主辦單位而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盃與入圍證書。若有商品化之可行性,依照報名繳交之「2006金羿獎作品智權同意書」規定辦理。
※相關報名表或其他資訊請至主辦單位工研院太陽光電科技中心網站查詢

http://solarpv.itri.org.tw/promotion/award/2006-award.asp

[ 本帖最後由 cupidlee 於 2006-6-15 05:0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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