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面積證明文件

kj9031604 發表於 2006-7-30 20:45:3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2596
建築面積的定義:
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以內之最大水平投影面積。
...... 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3款定義

請問一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大小該申請何種官方文件才會有?
建物謄本上為 "層次面積" & 使用執照上為 "各層面積"
都沒有建築面積的字眼,目前唯一發現的只有
使用執照-竣工圖有面積計算表 上面有 "建築面積" 的字眼,
但這個地方好像是計算基層1樓的面積(為了引用來計算建蔽率),
若這棟建築物1樓有騎樓的話,2樓以上的都比1樓大很多,
如果頂樓增建物(如基地台....)用"它"來為計算依據,
來判定是否有超過建築面積1/8的話好像不公平??

請問一下建築專業人士,THANKS~  

舉個案例:
1F=50平方公尺
騎樓=80平方公尺
2F~7F皆=145平方公尺

若頂樓有15平方公尺的基地台,
請問有無超過建築面積1/8....

使用執照-竣工圖-面積計算表上 建築面積 只有
50+....=53

因為建管單位是用 53來當分母 而不是用145.....
這樣合理?合法嗎?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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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0789 發表於 2006-7-31 00:15

建築面積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定義
建築面積是投影在基地地面的覆蓋面積
當然跟總樓地板面積不同囉

屋頂突出物雖然有1/8的限制
但未滿18平方公尺的話,可以蓋到18平方公尺

分母以建築面積算是正確的
有興趣深入研究,應該把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讀通
因為條文與條文之間互有關連的
不能只看單一條款
ck0789 發表於 2006-7-31 00:22

你的問題就是....

你的問題就是....建築面積是否含騎樓??
這其實有爭議

我認為建築面積應該是包含騎樓部分的
雖然計算建蔽率時騎樓可以不算

但看條文定義並沒說騎樓不計建築面積
問題出在當時竣工圖上的檢討有問題
但建管人員一向是只認文件數據的
除非他願意通融否則就必須更正使用執照上的數據才行
kumama 發表於 2006-7-31 08:57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面積的確是用來作為算建蔽率的依據
若騎樓為法定騎樓
則不計入建築面積
當然就不用計入建蔽率
若為私設騎樓則需算至騎樓柱中心線
建築面積並不單單以一樓面積計算
突出一樓的面積
除了法定騎樓部分以外必須計入
另外陽台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8或大於2m部分都需要計入建築面積
通常這部分建管人員會嚴格把關的
gblover 發表於 2006-7-31 12:06
53昰建築面積,145昰樓地板面積,"建築面積"跟"樓地板面積"還有"總樓地板面積"昰不一樣的,建築技術規則內有定義說明,簡單地說,"建築面積"用來檢討"建蔽率","樓地板面積"用來檢討"容積率","總樓地板面積"則用來計算工程造價的
lvjc 發表於 2006-9-23 01:57
最近剛好有個案子在進行,
為了建蔽率與容積率的問題跟同事討論,
基本上達成共識:自騎樓地以後再建築,把問題單純化,
因為檢討建蔽率時騎樓地與法定騎樓上方建物雖然可免計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
但是容積管制才不管這一套,
仔細想一想吧!不論建築面積再大,容積總樓地板面積還是不變,
還是把法規問題單純化,
好好做設計吧!
tzong.liang 發表於 2006-10-13 22:02
建築面積計算方式中的分母應為基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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