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讓渡條約阿~~~看來看去好像只是保護公司,不是保護球員

lv_chanel999 發表於 2006-8-4 07:15:5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 2565
什麼是讓渡條約阿?????????有那位大大比較知道的可以提供一下吧~~謝謝

看來看去好像只是保護球團,不是保護球員阿:telloff:

被解雇的球員,如其他球隊不要的話,要等一年以後看母公司要不要你,你才有再次打球的機會阿

當中職的球員真可憐阿,一點保障都沒有,球團獨大阿,利用完就丟掉,能操就把你操爆,可憐的阿扁,蔡仲南阿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6-8-6 10:32 AM 編輯 ]

已有(1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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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zardbulls 發表於 2006-8-4 07:53
中華職棒聯盟參考美國職棒,提出「讓渡名單」制度,有意吸納被釋出球員的球團,
必需在24小時內提出,並向原球隊接洽,不然原母隊可要求3人歸隊或逕行解除契約關係。
大概是這樣吧,我是奇摩知識看到的。
hata 發表於 2006-8-4 07:59
台灣職棒球員應該組一個球員工會來抵制球團老闆才不會任人宰割:smile:
wizardbulls 發表於 2006-8-4 08:01
的確~
台灣整個制度都有問題,
應該叫棒協去美日看看別
人是怎麼經營棒球的,
但台灣本身的大環境就很
特別了。
gutalic 發表於 2006-8-4 12:20
是啊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資方在獨搞
有那些短視近利的商人把權
中職要進步是不可能的
DR陳 發表於 2006-8-4 12:34
讓渡名單制度(也就是釋出球員的制度)  中華職棒聯盟說是參考美國職棒所想出來的(差很多   美國的很不錯)
當球團有不適任或不符合戰力的球員釋出時  必需放在釋出名單中  讓其它球團看是否有意接收被釋出的球員
若要吸收的話   要在24小時內提出   然後向該球員原球隊接洽   
不然該球員的母隊可要求歸隊或與球員解除契約關係  
一但釋出 沒其他球隊接收  該球員母隊又不要他歸隊
就要離開中華職棒  以後若有機會在回到中華職棒打球  只能回該球員原來的母隊
shijung 發表於 2006-8-4 12:37
這樣其實真的很不公平~~ 不過球員也都很沒自覺
一直沒組成球員工會  來要求資方改善
911097 發表於 2006-8-4 12:44
台灣的球員真是逆來順受
根本沒有機會發表自己的意見或爭取自己的權利
k1230321 發表於 2006-8-4 16:34
今天我才明白讓渡的內容..0.0...原來讓度開出24小時內沒別隊接洽就等於開除..
如有機會再回球場必須等一年...並且是回原球隊..我很不爽的想罵..這是什麼狗屁制度阿
保護的到底是誰..台灣制度都在保護財團...那球員呢..算哪根蔥....真是胡扯...
wao0426 發表於 2006-8-4 20:35
原帖由 wizardbulls 於 2006-8-4 07:53 AM 發表
中華職棒聯盟參考美國職棒,提出「讓渡名單」制度,有意吸納被釋出球員的球團,
必需在24小時內提出,並向原球隊接洽,不然原母隊可要求3人歸隊或逕行解除契約關係。
大概是這樣吧,我是奇摩知識看到的。


@@這....不需要上奇摩知識查..
也查不到真正的意思....
因為這是中職"萬歲領隊會議"的特產...
才沒有"仿效"美國....
別誤解了....

台灣永遠只有球員任公司宰割....
沒有一個條款是對球員有利的~~
讓渡條款...
只是一種變相的釋出球員...
各球團有默契...還不是一樣封殺..
君不見蔡豐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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