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utrong2 於 2006-9-8 07:52 發表
我幹麻跟你解釋???~
你怎麼不跟我解釋..
我何必為了一個腦殘的人...
浪費力氣
別對號入座....我沒有說你
你要承認也是可以
因為真的很適合你
那你可以跟我解釋現在的人為什麼講話也是那麼多版本嗎???~ ...
......
高雄人講話都這樣兇狠的嗎.....
從頭到尾我的意思就是覺得限在國民教育太差呀~~
所以才希望公眾人物能做好一個良好的榜樣給大家看嘛~~
而六種版本都是由總統府或是總統先生口中說出來的,
如果你認為這是謠言的話,那.....
你對總統先生很不敬喔.....
馬英九先生本來就應該位特支費做出清楚且合理的解釋阿~~
我也很不認同他現在這個態度....
一副好像法律上沒有問題,
他以後就還會繼續這樣做....
泯滅道德.....
這樣下去,
除非民進黨不跟陳水扁脫離關係,
不然他應該是選不上總統的吧!!
針對你的問題,
依照領取市長特支費是沒有法律問題的,
也就是說司法上也許他是清白的,
可是這是法律上的問題,
當初在預算編列及立法的時候就出現疏失,
(民意代表包庇地方首長)......
我們不應該讓他們這樣領錢,
這些傢伙太可惡!!
就算是用不同的帳戶領取,
但用的還是同一個名字阿~~
而且用不完的特支費有人還回去嗎?
根本就是一樣可惡!!
PS
國務機要費跟首長特支費的確性質上有部份相同,
馬市長沒有法律上的問題是因為他領的是"不需發票核銷的部份",
而陳總統會涉嫌貪瀆及偽造文書是因為他涉嫌使用了他人的他票,
來領取"需以發票核銷的部份",
這不是差別待遇喔~~
[ 本帖最後由 pontyr 於 2006-9-8 08:21 A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