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畫面.他們一起搬家.我就看破阿扁了.這樣子擺明司法人員辦不下去啦.
也擺明第一家庭又接受趙建銘了.想想看無法真的切割.
接受他不就表示.認為他沒罪嗎.是非標準最重要的依據就是自己的心
就算法律無罪.真的自己就沒罪嗎.只是逃漏洞吧.
有罪沒罪自己最清楚.阿扁你竟然還讓自己女兒跟他一起合好一起住.
表現了你維護趙建銘.............是非不分.沒大器.沒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原則
這是台灣上的所有人的悲哀.分本土不本土.藍或綠..有屁用嗎
補充.我比較看不下去趙建銘也搬進去.他應該要受到妻離子散的命運
[ 本帖最後由 iampage25 於 2006-8-29 08:15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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