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民間廉政公署.你認為有效嗎?
打開臺灣貪污史.大官貪大錢.小官貪小錢.而不為官者就得乖乖繳錢.逾期繳交還得罰錢.
從小官說起..鄉鎮代表一個月薪水加津貼大約十萬至二十萬.(20萬*12個月*4年=960萬).
想想選舉金費有超過960萬嗎?那花一兩仟萬選舉所為何來?怎麼來就怎麼去.大家要不要爆料一下.
向民間廉政公署檢舉.認為有效嗎?
說到大官貪污!不由得豎起大拇指.叫他們世界第一等!都馬是億來億去.嘆為觀止!
不管是藍的.綠的.都有貪!就是有一堆儍的相信他.支持他!一群無奈的眼巴巴看著他們拿走.看著他們
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而我們繼續過著逾期繳交還得罰錢的生活.記得某國父曾說過:[不要做大官.
而要做大事.污大錢!光宗耀祖沒得嫌.只要儍子乖乖來交錢!]憤怒!!!要向民間廉政公署檢舉.認為有效嗎?
說說看..設立民間廉政公署.你認為有效嗎?
想想看..要如何做才能斬貪污?
不知道~~夜行俠~~可以嗎?
[ 本帖最後由 狗國 於 2006-9-7 03:56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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