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罷免阿扁總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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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shuoo 2006-9-18 10:42:0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4 3351
我今天跟一位朋友討論到倒扁的問題, 討論的主要是講到阿扁到底要不要下台以示負責, 我的立場是堅持要阿扁理應要遵守他的承諾下台(因為他已承認收禮卷等理由), 不過朋友持反對意見, 她是覺得罷免總統理應要從合法的途徑去罷免他, 不能因為光幾十萬人遊行靜坐及媒體隨意做出來的民調來煽動民眾去罷免他,我跟朋友討論的結果, 當然是堅持各自的立場, 不久, 她寄一封email給我, 以下是它的內容, 請各位倒扁或挺扁的大大看完文之後, 發表您的意見好嗎? 您可說明此內容哪裡有矛盾或者是合理的地方,謝謝囉..... 拜託拜託

PS: 您也可以對每一項內容提出您的質疑, 謝謝



1.有效人數

‧現任陳水扁總統是由6百47萬張有效選票而當選的。也就是說,
 陳水扁總統有6百47萬人背書來執行四年總統職務。

‧因此,總統不能因一個不確定有效人數的「百萬人連署」而罷免。

‧總統不能因一個估計只有十萬二十萬亦或三五十萬人的遊行而罷免。

‧總統不能因一個只有訪問數千人的民調而罷免。


2.民主和獨裁之區分

‧獨裁政權並無人民選票的背書。獨裁政權並無檢驗和退場的機制。
 獨裁者如蔣介石和蔣經國都是擔任總統到死亡。

‧因此,對於獨裁的政權人民並沒有體制內改革的方法。人民只能由
 體制外的方法,如遊行、罷工、甚至暴動、暗殺的手段去推翻獨裁
 政權。

‧而民主政權是經由人民選票的背書。民主政權有總統四年任期的退
 場機制,並有四年一次選舉的檢驗機制。

‧因為民主政權是經由佔多數人民同意而執政,他並不能由少數人以
 體制外的方法中途去推翻,不管那些人是名人,大老,還是耶穌。

‧在體制內能中途推翻民主政權的只有下列幾種方法
 a.經全體人民再次公投,以多數民意決定罷免總統
 b.由更大的民意基礎來罷免,以目前的法律,是由3分之2的立
   委同意罷免
 c.以目前的法律,只有總統犯了內亂和外患罪才能解除其職務

‧罷免案已經在立院被否決,而陳總統目前並無被判決觸犯任何一條
 法律
。在沒有民意和法律基礎之下,總統不能由少數人中途去推翻。


3.道德的訴求

‧目前的三大案:趙建銘的台開案、吳淑珍的禮卷案、陳哲男的弊案都
 還沒有判決。在法律還沒有判決他們是惡貫滿盈或是遭人汙陷之前,
 如何能定貪污?

‧而目前偵查的結果也並未有總統本身涉及三大案的證據。

‧對於國家最高元首、最重要的職位,如何能僅以未判決的案件輕易的
 要求推翻總統?

‧而法律規定,總統只有犯了內亂和外患罪才能解除其職務。

‧因此,反扁民眾只能以「阿扁貪腐無能」、「國家敗壞」等「泛道
 德訴求」的口號來要求陳水扁提早下台,而不願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去
 罷免。

‧而「泛道德訴求」就是無標準的訴求!民主國家不缺反對人士,你永遠
 有對其執政不滿,想取而代之的人士。

‧不管陳水扁無不無能,他在2008年都要下台,而其領導的政黨也
 要受民眾選票的考驗。而每次的選舉就是對其執政最大的評分。

‧不管陳水扁有沒有貪污,他在2008年卸任後也就沒有「總統不受
 刑事上之訴究」的保障。到時如果陳水扁涉貪污屬實,他一樣要坐牢
 。

‧既然民主政權已有退場檢驗機制,為什麼還要不惜國家動蕩、經濟影響
 的發動遊行、聲言罷工、暴動?


4.總結

a.陳水扁是由6百多萬人同意當選執行總統職務。不能只憑少數人的
  意見去輕易的推翻。

b.民主政權有人民的背書,也有四年任期的檢驗和退場機制。不能輕
  易的以體制外暴力脅迫的方式去推翻。

c.對於民主國家最高元首,不能只憑泛道德的理由去輕易的推翻。

已有(2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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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u 發表於 2006-9-18 10:49
沒錯
基本上你的朋友說的都對
這就是倒扁的無力感的來源

但是我對道德訴求有一些看法
那三大案和陳水扁無直接關係
但是國務機要費用阿扁已經脫不了干係了
就道德層面來說 阿扁應該自動"停職"接受調查 讓法律還他清白
一直強調總統的刑事豁免 這算什麼道德標準呢
別忘了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axu 發表於 2006-9-18 10:55
不能編輯 不好意思

補充一點
也沒有民主國家的執政黨 還號稱民主進步黨
竟然要求所有的立法委員不准進入立法院投票

以前黨外人士批評老蔣的老國代ˋ老立委
說他們是投票部隊 只負責舉手贊成老蔣的決定

民進黨這樣子搞 和老蔣有什麼不同呢??
都是一種獨裁的心態
大楓 發表於 2006-9-18 11:05
現在都是一堆暴民    誰又會認真的去想一想

我覺得你朋友所轉寄的東西很有道理

只因為全台灣10%左右的人在作亂  就要把其他人一起拉下去   這並不公平

也有人會說   司法不公  只會保護高官  或許沒錯

但如果只是持著這個理由便出來示威抗議    要求下台

那以後是不是只要民眾覺得這個官員有貪污嫌疑    也不用法律判決與求證

大家代替法律拉他下台就好   這樣我想這個社會應該沒有安寧的一天

不過真正會把大大這篇文章看進去的人又有多少

大家都被不理性沖昏了頭     

謝謝你分享這麼理性的東西
axu 發表於 2006-9-18 11:14
樓上的
別忘了當初阿扁怎麼用興票案去整宋楚瑜的
司法判決了嗎
最後有罪嗎
都沒有

你口中說的暴民 只是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罷了
Upgraded 發表於 2006-9-18 11:21
呵呵 ~ 對外行人來說 ~ 說那麼長做什麼 ﹖

簡單一點就是 ~ 民進黨現在在享受以前的不公平法律 ~

但是卻無賴到 ~ 還有臉拿以前的錯誤來掩飾自己的錯誤 ﹗

台灣民眾也知道以前國民黨還是有很多大魚漏網了 ~ 現在要捉也捉不到 ﹗

但是卻有人相信給阿扁多 年度 ~ 阿扁一定會乖乖的受法律裁判 ~

哈哈 ~ 如果阿扁那麼乖的話 ~ 那又何必搞到現在呢 ﹖

早就應該停職接受調查啊 ~

心有鬼啦 ﹗
大楓 發表於 2006-9-18 11:28
不好意思不能用回復只好這樣回復五樓的axu大大

他們都可以這樣做  為什麼我們不行   這或許就是台灣人的心理吧

若是一樣持著這個想法   那民進黨不就更沒下台的理由

不好的事又何必讓它一再發生呢??
axu 發表於 2006-9-18 11:37
是阿 不能回覆 請板大大快解決

小弟個人的看法 台灣的問題癥結在司法
司法有兩個嚴重的問題 1法條說不準 2時間拖很久
法條說不準讓司法黃牛有上下其手的機會
很多案子拖到後來不是無疾而終就是有遲來的正義之憾

這個問題小弟必須記在民進黨的頭上
民進黨執政 所有的執政團隊都是法律系的高材生
連個法制都整頓不好??
什麼拼經濟 這都不用阿扁操心 老百姓會自己去找飯吃
搞了6年 司法問題還是一樣爛
讓人傻眼的台開案承辦檢察官還升官哩
agio 發表於 2006-9-18 11:40
我來說明一下國務機要的法律問題
偽造文書分成兩種:
一是造假
一是內容不實
造假就是沒有的東西你自行變造出來,像是自行造一張假發票就是造假
內容不實簡單來說假設你的請假單寫病假,可是實際上你確是辦私事就是內容不實

國務機要並不是[假發票,真報帳],而是[真發票,假報帳]
唯一的假發票是李碧君開的假公司開的,因為造假,要注意的是偽造的人有罪,
就像今天你拿到一張偽造的發票並不是你有罪,而是偽造的人有罪
所以李碧君確定列入被告~

而阿扁則是因為內容不實,因為他拿這些發票來報帳,可是錢卻不是用來買名錶、
內衣褲等等,照阿扁所說是拿去做機密外交,既然內容不實為何還沒列入被告呢?
因為內容不實還必須符合有損大眾利益的事,所以檢調必須確定所有錢的流向,
確定有無損壞大眾利益才能提告~

說明這些是要幫檢察官說話,很多公務員、檢調不過就是依法行事罷了
請不要在罵了~多少尊重一下人家的專業
cagemail 發表於 2006-9-18 11:44
謝謝版大用理性的態度去看

只是台灣已經演變成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所有的論點已經演變成『別人不可以、我可以』

『為審先判』、『司法不公』、『一定有貪污』

其實,再這樣下去

我認為台灣不需法治,需要的是誰大聲誰就贏

誰受媒體青睞、誰就贏

我還是重申『媒體是亂象根源』..

請大家在接受訊息的同時,過濾及看清處點

事實是不是如媒體所陳述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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