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支費用哪?別雙重標準哦!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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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228 2006-9-23 07:47:5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 3611
d5477472 發表於 2006-9-24 09:00
嗯 > <
我不太同意樓上所說的,,,,
對政治人物應該要有同樣的標準!!
不可以有雙重準標才對(沒有官大官小,或是黨派,或是金額也沒有多少之分)
記得多天前,
反貪汙的群眾,因阿扁總統無法交代國務機要費(再加上假發票事件),而使得台北市到現在還在不太寧靜!
現在馬英九市長被人爆出用特支費來飼養馬小九,而且還用假發票來報銷!!
雖然他已親口証實這件事了!
但,他卻回說"這些事我全不知道!!我以為我夫人........."
回想看看,
這與阿扁總統所說的不是一樣嗎?!
"這些事我完全不知!我以為我夫人...."
媒體,報紙,及反貪汙的群眾是如何24小時罵阿扁總統的?!
"阿珍夫人是你的枕邊人!她做什麼你會不知道嗎?!少騙人了!!!!"
而這些人對馬英九市長這一件事時的反應卻是"輕輕地帶過"
媒體只有短短的時間帶過(相較阿扁的幾乎24小時);報紙也只是一,兩篇的報導(相較阿扁的多家多版報導),更奇怪的是反貪汙群眾(大部分)的反應是:合理(相較阿扁的貪汙,腐敗,無能)!!!?
這公平嗎?!這合理嗎?這說得過嗎?!
還有,樓上也有人說:
八萬元算什麼!......
......特支費就是要讓你花的!!......
這是誰說的!!
國務機要費和特支費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可以這樣亂花或亂報嗎?!
當人們拿著反貪汙的旗誌時,就不可以有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只會使自己的失去正當性!!!
亂花及交代不清,就一樣要負責!!!
不可以說:我已交還!就可以了事!!!
若可以的話,
可以我偷了東西被人抓到了!就說:我己經還他了!
這樣就沒有罪了嗎?!
我們可以這樣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嗎?!
axu 發表於 2006-9-24 09:13
哀 只好請出李登輝大老來解釋
他當過台北市長ˋ省主席ˋ總統
他說的話應該不會錯了吧!!

特支費養馬小九?李:嘸要緊

大台北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被爆料以特支費養流浪狗「馬小九」,昨天持續引起民進黨及台聯台北市長參選人等人圍剿。他昨天再度強調,絕對沒用特支費養馬小九,認養時檢疫和醫療費用也僅有九千九百元,非綠營指稱七萬九千元,也非禮品費。

而前總統李登輝昨天下午面對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時,則是用台語回答「這嘸要緊」,還說「特支費就是要讓首長隨便用的」。

馬英九說,這件事情是場誤會,並非有瑕疵,如果當初單據寄到市長辦公室來時告訴他一聲,他絕對會自己付錢。他已經請市府人員向審計單位影印相關單據,將對外公布,釐清外界疑慮。

謝長廷昨天上午在台北為大同區市議員參選人站台時,嘲諷馬英九拿市長特支費養小狗,「馬小九」的飼料、醫療費、植晶片都是用市長特支費,還敢說要反貪汙。台聯市長參選人周玉蔻也說,馬英九不當運用公費,涉及操守和瀆職,違反道德與法律問題。

馬英九說,這真是一場「陰錯陽差」的誤會。他近八年前把小狗帶回家之前,因為小狗全身都是病,市府建設局動物檢驗所把小狗帶去檢疫,一個月後他太太到動檢所領小狗時,他們說帳已經結了,他太太以為是他付的,他以為是他太太付的,結果帳單是送到秘書處。

馬英九說,「這不是用假發票報帳,怎能跟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相提並論?」他很清楚不是要汙這筆錢,而是當時他根本不知道是用特支費核銷的,即使這筆款項申辦合法,但他日前知道幕僚用特支費負擔後,馬上表示應由自己負擔,也已辦完支出收回手續。

【2006/09/24 聯合報】
cktwo 發表於 2006-9-24 11:19
馬英九特支費交待不清?"請查閱監察院發言人王永興先生的說法吧~~~~你們是選擇性失聰?
柑仔人 發表於 2006-9-24 19:31
就算交代的再清楚都會有人裝聾裝瞎

就算確定不是貪污也會有人窮追猛打

到底是誰雙重標準阿?
like90047 發表於 2006-9-24 21:21
基本上
以我所知
特支費並不等於國務機要費喔
而且雖然說馬英九被暴料
可是他也做出了很充實的回答(跟某個不理人的不大一樣)
他說只有9千多
並不是暴料的7萬9
他也說請拿出證據
基本上我相信的是證據
綠立委(應該是吧)說他握有證據
那請拿出來吧!
不然我會相信馬英九
gtu123 發表於 2006-9-24 21:30
我倒是覺得很奇怪  特支費不是直接存入馬英九的銀行帳戶中的嗎?
這不就是等於特支費就是馬英九自己的錢嗎?
更何況那時候馬英九是為了要推廣大家認養流浪狗的活動才認養馬小九的吧?
這樣子不就是為了政策嗎?

那用自己的錢付 和用特支費付有什麼差別嗎?
為什麼這樣子可以被人家炒作成這樣子呢?

陳水扁是用國務機要費來自己用  
這兩種費用的用途各自不同
當然要陳水扁來說明國務機要費用在什麼地方...
所以這兩個例子不能比的吧?
wushujung 發表於 2006-9-25 16:23
原帖由 柑仔人 於 2006-9-23 06:36 PM 發表
有很多人為了打馬而失去常理判斷的能力

也有部分的人因為倒扁挺扁而失去了常理推斷的能力

公益活動如果還要自費

我想大概沒人會去參加了吧....


好奇怪的言論喔..
公益活動當然是人民發自內心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阿
當然是要自費阿,不然不就是在是做秀了..那叫公益活動

看到如此的言論真的覺得,社會價值觀到底怎麼了
Anjay 發表於 2006-9-25 16:59
特支費本來就算是個人津貼啊!為什麼津貼不能拿來用?國務機要費可就不同了,那是要花在『國務』機要上,可不是花在你『總統』機要上。
willionhu 發表於 2006-9-25 17:02
原帖由 wushujung 於 2006-9-25 04:23 PM 發表


好奇怪的言論喔..
公益活動當然是人民發自內心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阿
當然是要自費阿,不然不就是在是做秀了..那叫公益活動

看到如此的言論真的覺得,社會價值觀到底怎麼了


身為市長,為了政策常常需要出席這類活動,一去就是要花錢,特支費的使用就包含這些,不然一場花個十萬,一年只要四場,總共多少啊?而且實際算下來還不只這些,市長哪來那麼多錢?要他去貪污嗎?

[ 本帖最後由 willionhu 於 2006-9-26 12:43 AM 編輯 ]
柑仔人 發表於 2006-9-25 22:38
原帖由 wushujung 於 2006-9-25 04:23 PM 發表


好奇怪的言論喔..
公益活動當然是人民發自內心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阿
當然是要自費阿,不然不就是在是做秀了..那叫公益活動

看到如此的言論真的覺得,社會價值觀到底怎麼了


並不是說以個人名義參加別人辦的公益活動
今天他是市政府配合政策辦的活動
馬英九以市長名義參加
這是不一樣的阿
難道以後市府辦什麼活動所有經費都要市長自己出嗎?
你的價值觀才奇怪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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