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車、大型車佔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10.1起大執法

chen06 發表於 2006-9-24 15:45: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 1872
民眾行駛高速公路要特別注意了!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訂,警方將從十月一號起,分三階段,針對高速公路「烏龜車」行為展開「漸進式執法」。十月一號起,將先針對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開始宣導並取締。明年第一季及第二季,將針對佔用內側車道,導致道路擁塞的烏龜車開罰!(彭群弼報導)
7.1起,修訂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為了加強取締,國道公路警察局計畫分三階段,針對其中俗稱「烏龜車條款」部分,展開宣導及執法。
首先,有關烏龜車的定義:在高速公路,速限90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八十公里,在快速公路上,速限80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70公里,都認定為慢速車。慢速車在高快速公路上,都只能利用外側車道行駛,超車時,可以利用鄰近外側車道的內側車道超車。
公警局將從十月一號起,針對慢速車未依照規定行駛外側車道,以及大型車使用內側車道超車之後,沒有回復外側車道的行為,展開取締,違規可處新台幣三千到六千元的罰單!
明年一月一號起到三月底,將針對所有行駛最內側車道的小型車,如果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會開罰!此外,小型車使用內側車道超車之後,沒有離開,也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會開罰。
第三階段執法,從四月一號起,針對不少駕駛人最感冒的[烏龜車]行為開罰,行駛最內側車道超車之後,繼續佔用,沒有依照最高速限行駛,並導致車道堵塞的行為,將開罰新台幣六千到一萬二!
交通部及公警局表示:相關的執法計畫,是希望建立用路人正確觀念: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等路權觀念,藉此保持超車道的行車順暢,進而維持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節省時間,培養正確駕駛習慣。

[ 本帖最後由 starry 於 2006-9-26 10:33 編輯 ]

已有(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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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n586 發表於 2006-9-24 22:13
早就要這樣做了
有些人開車真的很沒道德
真不知這些人怎麼都不會
不好意思,自己烏龜車
造成後面大塞車!!!!!!!
r22d7k 發表於 2006-9-25 02:46
盡管開吧!把那些擋在快車到的龜車開到叫不敢!!一些人儘檔著快車道!!閃她大燈還不以為然~自私的人!!
ufjt0003 發表於 2006-9-25 12:09
希望如此的作法,能夠讓道路更暢通,
不然,之前測試台中跑到台北,不跑內側的車道,
發現跑外側的兩個車道速度還比較快,
一些慢車,跑在內側的超車道,也沒有要超車,
一直占據在內側車道,閃他大燈都不理我,
都沒發現他已經讓後面的車陣拉長將近一公里了,
希望這次公路警察能徹底執法一下,嘻嘻:tongue:
小愛神 發表於 2006-9-26 10:06
希望這次的執法能徹底一點 讓高速公路不要變成有一些駕駛的公園(開車像在逛街) 讓大家都能更順暢的開車
中壢電銷員 發表於 2006-9-26 13:50
個人有時也有這樣的感覺
不過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安全為主
畢竟有些人上高速高路是第一次
難免會忘了許多規定
還是安全點好
感謝大大提供
biglin 發表於 2006-9-29 03:16
其實如果能將內線道改為超車道
我相信高速公路會更順暢!
laura708600 發表於 2006-9-29 12:42
這樣的大執法來的太晚了~
每次上高速公路時總會遇到一些開的超慢的人擋在內側車道~
害的後面的人都無法開快一些~
內側車道本來就是給人超車用的~
照理來說應該是最快的車道了~
開吧~
開吧~
盡情的開單吧~
讓那些不敢開快車的人受點苦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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