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車

YYMP988 發表於 2006-10-13 21:57:4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236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危險駕車」之定義及處罰規定為何?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有處罰「危險駕車」之規定。該條文規定「危險駕車」係指下列行為:
(一)汽機車駕駛人單獨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製造噪音者
(四)二輛以上車輛共同以危險方式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
二、罰鍰部分:
(一)駕駛人單獨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製造噪音者,處駕駛人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二)二輛以上車輛共同以危險方式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駕駛人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三、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部分:
(一)當場禁止其駕駛(移置保管車輛)。
(二)吊銷其駕駛執照。
(三)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四)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第一項(一)、(二)之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六)未滿18歲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警察機關並得公布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姓名。

[ 本帖最後由 章老爹 於 2006-12-9 14:11 編輯 ]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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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t 發表於 2006-10-13 22:06
法訂得再嚴也沒用

照樣是一群白痴,整天只會不懂規則,我行我素,然後又跟著別人的文章批評法令,喊政府搶錢

很多的法令其實早就有,只是執法不嚴而已,再加上本土習以為常的違反亂紀--------唉唉唉
心機本代 發表於 2006-12-3 20:59
這一定要傳出去給更多 愛亂搞的瘋子看到 太多愛亂開車的了 是要害死多少人 才甘願
sunkist0214 發表於 2006-12-4 07:19
我覺得這一切都只是紙上談兵,訂那麼多有哪位警察趕這樣嚴格執法的?抓到違規開了紅單就說國庫又缺錢了,每天在路上還不是一堆超速開很快甚至亂鑽的,還有一堆改裝也就算了改的吵的要命的,路上還不是一堆酒駕,也常塞車一到前面看原來有「大哥,在自家的道路上」大棘棘的講起了行動電話,也不見警察取締,所以訂那麼多還是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外也要有道德才是啊
心機本代 發表於 2006-12-4 16:38
我只能說 太多的人 不會去管這種規矩 因為她們就是要故意去違規 找麻煩

也只能希望自己在路上 可以進可能不要遇到 這種人了 因為真的太危險了

大家共勉之
zz6652 發表於 2006-12-5 20:44

回復 #2 vincentt 的帖子

年輕人是部會裡這些的!有的年輕人靠著老爸有錢有勢開著米漿在效園內也在飆車阿!不管其他行人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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