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P已立法通過

iamdevil0224 發表於 2006-11-1 02:02:0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 6113
目前NSP(專科護理師)已立法通過

不過因為剛起步  所以以後變數很大

關於專科護理師的法規以及草案  也洋洋灑灑一大堆

有興趣者  可參閱此網站=>http://www.nurse.org.tw/km-maste ... tml?Category=100003

因為內容太多  故我只提出以下幾個重點  其餘有興趣者  請自行瀏覽

第一  NSP需3年以上護理臨床工作經驗  NSP指導者  則需5年以上護理臨床工作經驗

第二  理論上  NSP於民國97年起  須持有專業證照  才可執業  (我強調  理論上)

第三  要持有NSP證照  需要上課時數  實習時數  並且參加考試

呵呵....當NSP好不好  見仁見智  

本人謹以提供情報之心情提供訊息  若有資深護理人員對此消息異常感冒

別用冷水潑我....謝謝!!

[ 本帖最後由 小祥仔 於 2008-1-25 13:19 編輯 ]

已有(1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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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urysm_331 發表於 2006-11-1 22:28
這算是另一種出路吧
我還蠻有興趣的
至少不用到尿尿擦大便
哈哈
focus1014 發表於 2006-11-1 22:59
我想這應該是由過去護士與護理師責任分不清的情況下,因此重新建構出NSP吧,這種制度應該等於美國RN吧
希望護理界的大老們能真的有勇氣與醫界抗衡吧,不然我想這種制度可又流失原本的內意囉
zonny8405117 發表於 2006-11-3 02:01
NOT NSP is NP(Nurse Practitioner)
iamdevil0224 發表於 2006-11-3 02:02
美國的NSP跟台灣的NSP  成立的背景不同  動機不同  環境更是不同

有時候我在想  為什麼  美國可以建立制度讓別人做為標竿

台灣就不可以有自己的制度?!  難道  台灣人比較笨?!  

我是台灣人  我可不這麼認為....

有個從美國回來授課的資深NSP

開口閉口都是美國  害我有股衝動想站起來跟他說

THIS IS TAIWAN!!  NOT AMERICA.....

有興趣的人  去看完法規之後  應該會知道我的感受

不過就是醫師的助手嘛  扣那麼大的一頂帽子幹嘛!?

我就不信有LICENSE之後的NSP  敢去CHALLENGE你的老闆

不是我妄自菲薄  是台灣目前的生態就是這樣^^....
atis.tw 發表於 2006-11-4 12:56
老實說,現在各大醫院都在精簡人事
管你有什麼證照,一進去都是基層
有護理師的證照也是被當成一般打雜小妹用
而且上班還分a、b班來分
薪水也是大、小月的來發
台灣的護理環境真的越來越險惡
usj001 發表於 2006-12-17 15:54
主治醫生疑未值班鬧出人命 北市聯合醫院爆醫療糾紛
更新日期:2006/12/15 20:36 記者: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傳出醫療糾紛。一名病患因腹痛前往就診,但3日後竟宣告不治,家屬質疑是內科病房裡沒有主治醫師值班,才鬧出人命。對此,聯合醫院已經對和平院區院聘內科主任、主治醫師及當天值班護理師處以記過處分。

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傳出因為內科病房裡沒有值班主治醫生,讓一名罹患膽囊炎的病患,不小心摔落下床後導致病情惡化,現場雖然有加護病房值班醫師緊急前來協助,但卻不見主治醫生的蹤影,最後病患仍宣告不治。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黃遵誠表示,對於病患不幸死亡深感遺憾,但他也強調,值班制度並沒有任何問題,每位病人都有主治醫師看診,在夜間及假日也都有醫師值班負責照顧住院病人;聯合醫院也就此招開檢討會,對相關人員做出懲處,其中和平院區院聘內科楊姓主任記過2次、主治王姓醫師記過1次、值班林姓醫師記過1次、值班專科護理師記申誡2次

目前北市衛生局已經到和平院區調查相關證據,病歷也被檢察官查封;這起因為人手不足造成的醫療糾紛,要如何和平落幕考驗著聯合醫院的危機處理能力。

其實現在有很多地區或是區域醫院,晚上病房沒有醫師執班,而是專科護理師執班,電視新聞中提到,家屬質疑為何病況發生變化時,只有專科護理師處理,在急救時,雖然找了ICU的醫師支援,但是還是沒救回來,專科護理師只有護理師執照,若是當天她若是有做開藥,診斷,書寫病歷,她就犯了密醫罪了,取消執照還有可能會被判刑坐牢
1332211185 發表於 2006-12-18 18:59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很火,病人摔下床跟主治醫師有沒有值班有什麼關係啊??跟護理師有什麼關係啊??
#$的這種健保給付還想要主治醫師在醫院值夜班??作夢。
出事就拿沒聲音的醫護人員開刀,真是*#@沒擔當。

原帖由 usj001 於 2006-12-17 15:54 發表
主治醫生疑未值班鬧出人命 北市聯合醫院爆醫療糾紛
更新日期:2006/12/15 20:36 記者: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傳出醫療糾紛。一名病患因腹痛前往就診,但3日後竟宣告不治,家屬質疑是內 ...
jkljkl999 發表於 2006-12-22 23:45

寧可當煩人精~也別當傻子!

我在事發後一週就知道這個消息了~

爆個料~
其實那位NSP有開兩個藥喔~BUSCOPUM(不知有無拼錯)跟不知道哪個止痛藥?
平常值班的NSP都是評估過病人後~直接開ORDER~之後再補VS醫師章~
在市醫裡已經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習慣了~
這次那位NSP不只記申誡而已~
她有更大的麻煩在後面還沒解決~

因為VS拒絕幫NSP蓋章~否認NSP所開的ORDER!
他的理由是"NSP沒告訴他~病人的狀況"
但平時處理作業就是如此~出了事~否認平常就是這樣流程在處理~
不只醫師~連醫院也對外表示沒同意NSP開醫囑~(全院NSP心寒到極點!)
醫院內部只開會告訴全院NSP~現在開始只能用鉛筆開ORDER~
對這件事...於事無補...
也無檢討反省制度錯誤的意思!

難怪醫院就算制度有錯也不改~
一位學士後法律系的醫師告訴過我~
若是有醫療糾紛敗訴判賠~
醫院根本就不會虧錢~相反還有錢賺!
若今天是醫師或護士被判賠錢~醫院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但是它賠出去的每一分錢~都可以要被判的醫師或護士"還"回去!
而且還可以要求利息~
如此一來~醫院根本不在乎制度有無疏失~也不怕打官司打輸~
反正賠也不是它賠!!
醫師看多少病人~護士照顧多少病人~它都可以不去在乎!
沒錯!!目前的法律有很大的漏洞~
如果不是有醫療人員再去進修法律~恐怕沒人會注意到!

現在只要家屬提告訴~那位NSP一定會吃上密醫罪~
因為病歷上都是那個NSP的字跡~
密醫罪90%都會成立~因為沒醫師執照是事實!!
只要罪名成立~工作沒了~執照被吊銷~還可能要坐牢!!
還沒算可能要依民法賠償死者家屬~

所以各位NSP或未來立志當NSP的大家~
執業時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趁NSP法還沒健全時~要從事醫師助理或NSP或CNS之前~
都要先唸一些法律的東西~
不然就是不管做什麼處置~都要告知 VS~就算他嫌妳煩也要如此~
一定拉VS來幫妳背書!!

聽到這個消息時...真是替好多我認識的NSP學姊捏把冷汗~
iamdevil0224 發表於 2006-12-23 00:19
夾縫中求生存啦

一直煩VS  那說不定工作就沒了

不煩VS  出了事情就倒楣

所以台灣的NSP  好像在地雷區逛街

而且還矇著眼  唉~~~~~一言以蔽之就是

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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