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寫給妳,
我不曉的還有誰可以吐露心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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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久了,七年了吧!
從大二那年,妳闖入我的生命開始,
妳帶給我的快樂總是多過於悲傷,
每次聽到妳的聲音,就知道妳又想我了,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時的模樣嗎?
那好像還是昨天的事情!
真得很難想像我們在一起已經過了七年,
每次跟妳出去,總是有一股驕傲感,
誰叫妳長得這麼好看,
每次路人看我的眼光總是恨不得要把我分屍一樣,
害得我實在不曉得如何是好,
而妳似乎樂此不疲,
總是愛看著我出糗。
還記得那一次我大發雷霆的事嗎?
我很生氣的推了妳一把,結果害妳留了傷口在身上,
以妳這麼愛美的個性,一定不容有這個疤痕的存在,
誰知道妳卻說,要我永遠記得這個傷口,
這樣我才會永遠記得妳的好!
那時妳還問我感不感動?
記得我的回答嗎:肉麻!
結果妳還生氣了好一陣子,
一直怪我是個大老粗,不曉得妳的心意!
我是這麼笨的人嗎?
不然怎麼會讓妳這個大美女看上我呢!
小傻瓜!要是讓妳知道當時我的心情,
恐怕妳又要在那笑我這個傻小子了,
那時我在心中發誓,永遠不要讓妳再受到任何的傷害,
在這個世上,我要比任何的人都還要去愛妳、疼妳!
直到海枯石爛,天荒地老!
可惜這些話已經來不及告訴妳了,
只因妳走了!
走的太突然,我從來不曉得失去是這麼可怕的事情,
我恨老天爺為什麼?為什麼?
有太多的為什麼了?
我知道妳不喜歡我喝酒的,
但我不喝的話,我又會想起妳,
想起和妳在一起的日子,
妳知道嗎,我只能用酒精來麻痺自己,
否則我不曉得我清醒時,自己會做出什麼傻事來。
假如那天載妳出門小心點就好了,但.......
記得那天已經是下午四點多了,
為了趕在電信局關門前繳完電話費,
我倉促的帶妳騎上機車,
四點多,逼近下班的尖峰,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當妳掉下去的時候,我就知道事情糟了,
路上人來人往的車子這麼多,
掉下去怎麼可能沒事?
接下來的事情,我不想談了,
妳可以想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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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焚如火,像熱鍋上的螞蟻一路上來回尋找妳的蹤跡,
可是我終於絕望了,
我無法像動力火車在忠孝東路上走九遍,
在找了一遍後,我就放棄了,
然後我就到不遠的遠傳服務處,花了三佰塊,
把妳重生了,只是存在妳心裡的記憶,
妳似乎也隨這次的重生一併忘了,
寫了這麼久,重點終於出現了
我存在sim卡裡所有的電話全不見了,
妳是我少數幾個大學還有再聯絡的同學,
所以我決定親自寫信告訴妳我心中的感受!
趕快告訴我妳的電話吧,
順便安慰我一下,
不要再讓我苦苦的等待了。
畢竟,我真得跟她相處了七年,
真得是有感情了!
[ 本帖最後由 貪婪殺手 於 2006-11-7 00:2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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